3月8日,在全国政协发言会上,邵鸿委员建议取消高等院校的行政级别,改变大学校长的产生方式,民主遴选校长。他的发言引起了教育界别小组的热烈讨论,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称,教育部一直在给高校更多行政自主权,即将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将有更多突破。但对于大学校长的任命,他称,这是中国现有体制的产物,不是教育部单方面可以改变的。(3月10日《京华时报》)
事实上,最近几年来,就连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也曾在不同场合表示,高校的行政级别助长了大学的官场氛围。但是,落实到具体改革,却很难推进,其理由便是无法突破体制的羁绊。
其一,现行官本位社会环境之下,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普遍认为,取消行政级别对大学地位不利。我国高校之所以在本世纪初,将部分高校升格为“副部级”,原因就是,在官本位的社会环境中,没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就无法拥有相应的地位,更别谈话语权,有关文件按行政级别发放,学校领导不够级别连看文件也难。最重要的是,高等教育缺资源,既要“跑部钱进”,又要四处化缘,没有一定的级别,谁理你?
其二,取消高校级别,对大学“人才”的进步与交流不利。近年来,厅局级官员可以到副部长级高校担任书记、校长,高校的校长、副校长也可到政府部门担任职务,“充分”体现了级别的优势,如若没有级别,这样的人才交流和发展,就很难。至于目前不少副部级高校内五六百之众的处级干部、上千的科级干部,取消行政级别,他们又在哪里找到认同感?
因此在笔者看来,取消高校级别、实行校长公开遴选,首先必须打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包括拥有级别的校领导、高校内庞大行政机构的众多行政人员,从大学自身发展,来设计大学管理体制,并建立脱离于官本位体系的教育价值体系,大学不能满足于成为“一级政府”,学校领导不能把自己定位为官员。
其次,必须配套相应的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按审批通过的预算,向大学拨款,让大学的拨款不受政府部门制约,使高校不需要所谓级别照样可以获得办学资源;增强教授搞教育、做学术本身的价值感,而不是在“级别”中寻找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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