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政府研究决定大幅上调科学技术奖励金额,从2009年起,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金将从5万元上调为25万元,二等奖从3万元上调为10万元,三等奖从1万元上调为5万元,科技进步奖总经费由原113万元升至475万元,平均上调幅度为4.2倍,一等奖、三等奖增幅达5倍。另外,厦门市科技重大贡献奖保持不变,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2名,每名50万元。这次奖金调整是厦门市科技奖增幅最大的一次,其单项奖励额度在全国已进入前列。这一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兴市工作的重视,也是为营造更好的创新活动氛围、帮助科技人员树立信心使企业顺利度过金融危机这一困难时期而采取的又一令人振奋的措施。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优胜劣汰、转型升级、改变职能”的目标要求,今后厦门市科研成果评奖导向将发生改变,将更加注重对有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实用性科技成果以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成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是企业所企盼的。为了给科技奖励工作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和制度基础,厦门市科技局正着手修订《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厦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预定年内出台,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将完善科技奖励法规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实现科技奖励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促进厦门科技奖励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