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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度课题开始受理申报 |
重点课题招标 均有经费资助 |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公告日前发布。组织实施《课题指南》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充分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规划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要给予充分重视,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要认真对待,积极申报,以高质量的研究工作为制定和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献计献策,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繁荣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200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
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09年1月3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