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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评审结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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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资助专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款项将于2010年拨付至各有关单位。资助金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单位应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收取管理费。获资助者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有权独立使用该资助金,但须保证该资助金全部用于本项目。
二、各有关单位有责任配合院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督促。
三、各有关单位需督促获资助者根据所申报的项目按计划完成任务,项目执行完毕后2个月内,社会实践类项目获资助者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5000字左右,含图片)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科技创新类项目获资助者须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或已发表的论文等)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上述报告均须经获资助者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至院人事教育局。院将适时组织专家对成果(创新研究类项目)进行验收。
四、对项目执行不力或不按时提交上述报告的单位,中科院将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此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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