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09-12-22 16: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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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上报06年度高校博士点科研基金课题工作总结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日前就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如下:
 
已完成的2006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正常资助和联合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09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Word模板2009版(以下简称《工作总结》),所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为了便于统计管理,各学校应将本校全部《工作总结》Word模板的数据导入《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系统(高校版)》,并制作上报数据。请务必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每个资助项目《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已完成课题情况表》。另外,请将制作的《工作总结》上报数据上传至服务器 ftp://211.68.23.71(用户名:fundup,口令:62514684)。
 
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通知,在研课题结题时,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请各课题承担人于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
 
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06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或申请延期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科技处(研究生院)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批后备案。科技处(研究生院)同时上报加盖学校公章的《2006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未完成课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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