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分会审定通过了《中医眼科学名词术语》标准,并提交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颁布。
《中医眼科学名词术语》规范研究是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中医术语规范”项目之一,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史文献研究所承担。中华中医药学会眼科分会组织全国有关专家经过多次论证,形成标准初稿,经过近一年时间,反复修改最终完成送审稿,确保其权威性和广泛性。
与会专家就《中医眼科学名词术语》送审稿,按照中医药名词术语规范审定原则及临床各科选词要求,紧紧围绕《中医眼科学名词术语》标准起草相关说明及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定,并逐词逐字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审定稿。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