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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09-1-22 10:20:41
基金委发布十一五第三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十一五”期间第三批12个重大项目指南。
 
申请注意事项:
 
1.“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不多于5个;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资助强度10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2.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关于发布“十一五”第三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重大项目(包括课题)申请人除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限项规定:重大项目与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按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并且申请和承担重点和重大项目的项数合计限为1项。
 
5.申请书采用2009年版,需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申请书的正文应当按照重大项目正文撰写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项目相关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本次公布的12个重大项目指南纳入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范围,自2009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20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接收现场集中办公。
 
7.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3月20日16时)之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逐项提交。
 
8.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要求有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9.纸质申请材料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邮寄报送的申请材料,需提前以速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组(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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