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了10起论文作者状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据悉,海淀法院共受理了323名博士和179名硕士起诉万方的案件。众多学者起诉的理由是,万方公司没有经过许可,擅自将他们对论文收录到万方数据库进行营利活动。
原告代理人称,万方数据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的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数据库,并将该数据库出售给科研院校图书馆等用户,数据库用户则在其局域网内提供在线浏览或者下载全文的服务。每位作者按照千字100元的标准进行索赔,每起案件索赔额在1万至3万。
开庭后,万方数据公司以本案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向法庭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请求,但法庭没有准许。
万方数据公司代理人认为,涉案论文数据库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科研院校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而且仅限于局域网内部使用,并非在互联网上不受限制地使用,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研究成果,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而且公司未向用户收取除制作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存在任何营利性行为,因此不构成侵权。
去年年底,万方数据公司就曾经被6位博士起诉,法院判决万方公司给付1万2到6000元不等的赔偿。
庭外采访 “非营利”说法不成立
在法庭下,原告代理律师李孝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被告“非营利”性的说法不成立。一家图书馆使用万方公司的数据库,交纳了70万余元的建设数据库的费用。而且万方公司曾经承认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是非常大的。“去年,已经有6名博士起诉过他们了。他们在法庭上承认,市场的占有量涵盖了高校市场的50%。也就是说有数百家高校购买了他们的数据库。”
李律师指出,因为论文这些作品是可以复制的,其复制的成本很低,这导致万方公司的营利很丰厚。“比如说建设一个数据库花费了100万元。公司的给数据库设定的出售价格也是100万元。这家公司没有营利吗?肯定不是,他们可以将数据库多次出售。这样能被称为公益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