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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蓓 杨凌裕 张行勇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2-5 0:1:58
焦垣生:教师评级制度应考虑人文学科发展规律
 
2007年,教育部、人事部颁布并开始实施高校教师评级的人事管理政策,即将高校现有的教授分评为1到4级教师,将现有的副教授分评为5到7级教师,将现有的讲师分评为8到10级教师,并给予相应的薪酬。据此方案,大部分教师的工资都会有一定的提高。在经历了近10年改革发展的高校中,教师们对这次人事管理政策反响如何?
 
针对此事,《科学时报》记者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焦垣生,焦垣生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相同标准不应评价不同学科
 
从表面上看,以统一的标准对高校教师进行评级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可以让每一位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通过评级得到认可。但焦垣生认为,不同的学科具有各自的特点,如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就存在很大的学科差异。因此,如果用相同的标准评价不同学科的教师必然会出现问题,甚至引发矛盾,而且显失公平,这样也就违背了制定评级制度的初衷。
 
焦垣生教授表示,教师评级制度,各个高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结合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这样就可以减少或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数字出学术”与“学术出数字”
 
在数字化时代的大背景下,用数字说话,以各种各样的数据作为衡量标准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从高校排名、教师评职称到此次教师评级,许多评比都是建立在一系列数据之上的。不能否认,以这些作为衡量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单纯地以数据说话、以数字作为评判标准、用数字化的形式框范教育,将很容易造成恶性的互动,形成一条“数字出学术,学术出数字”的非正常的“学术利益链”。
 
在综合性大学的发展中,不同的学科对一个大学的发展均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正像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与生态安全的基础。而用“学术GDP”等纯数字方式作为人文学科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就必然会造成科学压挤文化,进而为人文学科的发展设置一道无形的障碍,最终将不利于大学的发展与校园文化的繁荣。因此,人文科学教师的评级应该有适合其发展规律的评价依据。
 
文化坚守和精神坚守
 
焦垣生教授认为,提高教师工资本身无可厚非,但作为大学的人文学者,物质生活的改善固然必要,但最与人文学者生命攸关的,则是精神的坚守和文化的坚守。
 
“柳宗元先生写过一篇《种树郭橐驼传》。我们要学习郭橐驼的种树方法,尊重自然规律,让树木健康地成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最重要的不是将人分级,而是精神上的抚慰和鼓励。”焦垣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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