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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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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2008年度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全文如下:
一、总则
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简称边缘海重点实验室),是由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联合主办,向国内外(主要是所外)开放的科研实验平台。其宗旨是以南海及其邻区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边缘海海陆岩石圈地质过程与动力学、边缘海形成演化的古环境与古海洋学、边缘海矿产资源形成与分布规律等三个方面的研究,发展边缘海内外动力系统发育演化的理论体系,为推动地球动力学和全球变化理论的发展,为国家发展海洋经济、预测环境变化和维护海洋权益做出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贡献。
边缘海重点实验室基金课题围绕实验室的重点发展方向设置,支持高水平、前沿性、启动性的研究,以及与本实验室重大在研课题共同资助的重要研究项目。课题的选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成的基金评审组确定。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二、开放研究基金经费来源
边缘海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经费由两所知识创新工程经费及重要在研项目联合提供。
三、开放研究基金课题指南发布
四、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
1、申请条件
①申请者必须是所外长期从事与边缘海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尤其是海洋地质学)的中、高级科研人员及博士研究生。但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必须具二年(含二年)以上的在读学历;研究生单独申请时,还须有导师推荐意见;
②为鼓励本实验室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对于已发表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论文一篇或一篇以上、且署有“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者,经导师推荐,可申请本开放基金资助。
2、申请办法
②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基金指南》的资助范围(见附录1),并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以及有具体的研究目标。
③课题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寄往边缘海重点实验室。
④已获资助者再次申请时,申请书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二份)。
3、其它说明
①申请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每个课题平均资助金额为2-3万元人民币;重点资助特别优秀的课题,资助金额为升至5-10万元人民币/年,并连续滚动资助3年。
②2008年度基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
五、评审方法
1、实验室对基金课题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
①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②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
③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同类研究重复;
④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审;
⑤申请经费过多,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⑥申请者对前一个已资助课题不执行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者。
2、通过初审的课题,将由三名从事被评课题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审;
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评议结果,对申请课题进行复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
4、实验室主任签发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课题申请者接到书面资助通知书30日内签署合同,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边缘海重点实验室。逾期不报,又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课题,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课题实施
1、开放研究基金课题一经批准,申请者即成为重点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2、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课题开题时间统一为签署资助合同之日起。
3、为有利于学术交流,鼓励外单位申请者与本实验室科研人员合作。
4、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大胆探索创新。凡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5、课题负责人应提交《基金课题年度进展报告》。
6、研究期满,须在3个月内报送《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7、凡资助的课题,至少应在国内地学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本开放室资助的课题号标注为第一资助项目。
七、财务管理
1、由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和南海海洋研究所的所外申请者独立主持的课题,其经费不转拨申请者所在单位,课题经费限于在上述两所财务处报销结算;课题有该两所所内合作者的,可将经费预先转拨给其合作者,但原则上在课题结题之前将预留20%的课题经费,如课题执行良好,方可全额拨出。
2、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研究人员旅差费、测试分析费、学术活动费、资料费、版面费和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津贴等。
3、对于在应结题时间逾期一年内未取得任何成果的课题,除停止使用该课题经费余额并取消申请者下一年度基金申请资格外,如有本所合作者,将由所内合作者全额返还已资助的课题经费。
八、成果管理
1、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评议或鉴定。各项研究成果将汇编成年报公开出版,对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成果,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2、研究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即可作为正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所有权由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以本实验室为主资助的课题的原始成果由实验室归档。成果发表时还如下规定:
①主要由边缘海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在第一作者署名的单位说明中,第一署名为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第二署名为研究者所在单位;
②以自筹经费为主的课题,在作者署名的单位说明中,第一署名为研究者所在单位,第二署名为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
3、鼓励客座研究人员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对于已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杂志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如果署名单位是以中国科学院边缘海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且标注了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号的(前三项),将给予一定的追加经费。
4、为课题负责人(即客座研究人员)所指定的咨询人员和合作者,其劳动成果应在发表的文章、资料中有所反映。
5、研究者在实验室工作之成果,可供研究者在原单位作考绩用。研究生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及研究成果可供评定学位时参考。
6、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或南海海洋研究所资助(课题号)”(英文为“CAS Key Laboratory of Marginal Sea Geology,Guangzhou Institute of Geochemistry or CAS Key Laboratory of Marginal Sea Geology,South China Sea Institute of Oceanology”以及联合资助课题的课题号。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边缘海重点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
样本:
××××××××××××××××××××(论文标题)
××× (作者)1,2
(1、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或 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南海海洋研究所
2、作者单位)
(1, CAS Key Laboratory of Marginal Sea Geology, Guangzhou Institute of Geochemistry)
Or CAS Key Laboratory of Marginal Sea Geology, South China Sea Institute of Oceanology
2,
本文由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课题号)资助
或 本文由中国科学院边缘海地质重点实验室和南海海洋研究所(课题号)资助”
九、后勤保障
实验室可为客座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实验等工作条件,并在生活等方面尽可能提供协助和方便。
十、本研究基金课题申请与管理指南的解释权为边缘海重点实验室。
附录1:
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
1. 南海及邻区海-陆岩石圈结构、演化及动力学
2. 南海及其陆缘晚新生代以来古环境与生态环境演变及特征事件
3. 南海海陆交互带近2千年环境变化的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效应
4. 南海周缘地区重要矿产成矿规律
5. 南海油气勘探新领域有关基础理论问题
6. 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机制及分布规律
7. 海洋地球化学现场探测技术和特殊条件下的海洋地球化学
8. 人类活动对海岸带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可持续发展
2008年度重点课题资助范围:
1. 南海及邻区典型盆地沉积环境及演化历史研究
2. 南海北部地区岩石圈结构与深部构造研究
3. 南海海底冷泉沉积与天然气水合物研究
4. 南海北部海陆新构造运动研究
5.南海及其陆缘古气候与生态环境记录研究
6. 南海及邻区典型沉积盆地油气成藏动力学研究
7. 南海周缘陆块晚中生代以来重要矿产成矿作用研究
8. 海岸带与三角洲地区环境变化的自然与人类作用
主 任:夏斌
电 话:020-85292718
联系人:王敏
电 话:020-8520293;传真:020-8529029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五山,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邮编: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