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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大卖米教授何慧丽再回兰考挂职 跻身县委常委
 作者:黄涛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发布时间:2008-1-9 12:50:48 小号字 中号字 大号字

何慧丽在城乡合作联谊会上

何慧丽
 
自2003年8月首次挂职兰考以来,近日,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何慧丽第三次来到兰考县挂职。这一次,这位因卖大米而扬名的学者已是官升一级,跻身兰考县委常委。经历了“副教授——副县长——副教授——县委常委”这一轮回,何慧丽和她的新农村建设思路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在何慧丽看来,这是一种从学者式试验探索到政府式实践推广的转变,也是一种从过多依赖知识分子力量到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的转变。在具体运作方面,何慧丽开始引导农民进行商业化尝试,不再有当年“被动”卖米的无奈和迷茫。而在自我意识中,“我是政府官员”开始取代“我只是一个学者”,成为她给人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从副县长到县委常委
 
1月7日,何慧丽从北京来到郑州,拜会了河南省畜牧局、郑州市农业局等单位的相关官员。
 
1月8日,何慧丽带着30多名郑州市民回到兰考县三义寨乡南马庄村,举行互动式的城乡合作联谊活动。
 
刚刚进入2008年,何慧丽,这位因卖大米而扬名的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第三次回到故乡河南,重新延续4年前自己开启的新农村建设试验。但这一次的回归,明显带着一些改变。
 
从2003年挂职兰考初涉新农村建设试验,到2005年底在北京帮南马庄农民卖大米而扬名,再到这一次回归兰考县,何慧丽经历了从“副教授——副县长——副教授——县委常委”的轮回。
 
当然,这种轮回是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轮回,也与“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等学术研究的基本模式相吻合。
 
对于何慧丽的回归,兰考县新农村办公室主任任惠民说:“我无权评论上级的工作安排,但邀请何慧丽教授回到兰考,并升任县委常委,肯定是上级政府对她的一种肯定吧!”任指出,何慧丽对兰考县新农村建设的贡献是人所共知的,这从南马庄这些村民对何慧丽的欢迎程度上也可以看出。
 
开封市委党校副教授陈括认为,虽然自己在具体观点上与何慧丽有冲突,但何的回归,对兰考县的新农村建设肯定是一种利好,开封方面对南马庄进行无公害大米等专业化合作社的运作一直很满意。
 
何慧丽自己也坦言,对于一个挂职锻炼的学者来说,开封市委的这种安排应该是对她之前工作的肯定。对于更深层次的原因,何认为,这与地方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认识改变有关。
 
何慧丽分析说,两年前,中央首次提出新农村建设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模式并不明朗,大部分地方政府也都对这一政策保持了较为谨慎的态度。“专家、学者们也都是在进行试验、探索,包括我自己,4年前在兰考挂职时,为什么没有发动政府参与,也是因为自己也在尝试。”何慧丽说。
 
何慧丽认为,因为政府一旦发力,就会以制度化的名义进行实践。所以,政府在发力前必须要进行必要的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因此,在形式不明朗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愿参与是很正常的。
 
学者探索变为政府推广
 
“我是政府官员。”这是何慧丽留给记者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与4年前,记者初次见到何时,她一再声明自己只是一名学者、一名知识分子的态度,有着鲜明的对比。
 
与这个对比并存的是何慧丽思路的变迁。何说,4年前,她只是在做一种学者式的试验、探索,这一次,则要进行一种政府式的实践、推广。
 
“这其实也是开封市委的想法,他们想把南马庄等地方的试验成果复制到更多农村,他们已基本认可这些发展思路。”何慧丽说。
 
何说这些话的主要支撑是,在过去的4年多的时间内,在她的引领下,兰考县新农村建设试验确实取得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成绩,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03年7月到兰考县挂职以来,何慧丽和一些积极的农村精英先后在三义寨乡南马庄村、城关乡陈寨村、架子乡贺村、仪封乡胡寨村、阎楼乡大李西村、许河乡蔡姜楼村等进行组建村庄经济合作社、文艺队和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试验,寄望于以“农民合作”的方式达到“农民自理”。
 
数字似乎更能说明兰考人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以前兰考县只有4个合作社,现在有40多个。
 
而在这些数字背后,著名三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和何慧丽等学者还以兰考县为载体,先后进行了纵横两方面的深化探索。
 
在城乡互助的纵向合作方面,借助“购米包地”、“新农村建设旅游”等制度创新,成功地将一部分城里的文明消费者和村庄里的合作社社员联合了起来,有效实现了城乡互助合作。而在横向发展方面,经过4年多的摸索,兰考县已然形成了经济合作社和社会文化社团组织的效益化发展。在资金互助项目、统购统销项目稳步发展的同时,形成无公害大米、原木画、胡萝卜、葡萄、猪饲料等规模产品,并拉动了秧歌队、腰鼓队及老年人协会的发展。
 
也许正是这些有益的尝试让开封市委、市政府看到了新农村建设思路逐渐明朗化的趋势,他们再次邀请何慧丽回到兰考,延续并完善曾经的试验,并将成功模式进行有效的复制。
 
何慧丽说:“政府已经看到城乡和谐共建的重要性,也开始意识到‘除了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同样重要’,不然真会出大事。”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何慧丽实现了从学者到政府官员的心理转变。
 
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这米吃起来真的很香。”郑州市民杨进方说。1月8日,杨与30多名郑州市民一起来到兰考县南马庄村,参加了由何慧丽组织的“郑州——兰考城乡互动联谊会”。
 
这场联谊会是何慧丽回归兰考县所操作的第一件事,以继续扶持南马庄,帮农民卖大米。而在南马庄,杨进方也终于品尝到了“传说中南马庄无公害大米”。杨说,以前他从报纸上看到过南马庄大米的报道,也即当年吸引国内各大媒体广泛报道的“教授卖大米事件”。
 
2005年年底,在何慧丽的建议下,南马庄村支书、大米生产者合作社理事长张砚斌将协会会员种植的无公害大米拉到了北京,先后在乌有之乡书社、个别超市、社区等地方进行销售。因为这种农民直接进城卖粮的原始销售模式,再加上温铁军、何慧丽等专家、学者的参与,卖米事件很快就引起全国媒体的炒作。
 
在受到赞赏的同时,一些媒体也提出了非议,其中认为教授卖米是“非市场化”的观点支持者颇多。事后,何慧丽对此事进行反思,在温铁军“不要让农民轻易上经济项目”的观点的影响下,何慧丽甚至一度要放弃专业合作社,但张砚斌等南马庄、胡寨村的农民坚持要做下去。
 
1月8日,开封市委党校副教授陈括分析说:“事实证明,应该尊重农民的选择,农民的想法很朴实,他们就是要赚钱,合作社必须走专业化的路子。”
 
作为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的理事长,体验到进京卖米的难处后,张砚斌一度也想放弃,但最终选择了坚持。两年后的今天,再次提起南马庄的无公害大米时,张砚斌已经清晰地意识到,是商业化运作救了他们。
 
2006年年初经历卖米难后,当年5月,经过商议,张砚斌就放弃了“南马庄无公害大米协会”,而直接到兰考县工商局注册了“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尝试引入股份制,并进行商业化运作,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
 
2006年12月,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创建了大米加工厂,从山东、福建等地购买了价值80多万元的加工设备,建立了现代化的大米加工生产线。“共有20多个社员入股,最低入股5000元,最高入股10万元。”张砚斌说。
 
2007年,南马庄大米生产者合作社进行了土地入股试验,将各户零碎的土地以入股的方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耕作,进行有机水稻种植。
 
2007年10月20日前后,南马庄有机水稻成熟。张砚斌和合作社社员一起四面出击,分头联络,在保证北京市民“购米包地”需求的基础上,他们成功地与深圳市秦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米博士商贸公司、广东东莞海关等企事业单位达成供货协议。
 
除了大米生产,南马庄村民还成立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发展会员143名,发展百灵菇大棚180多座,还投资10万元创建了菌种厂,收入可达100万元。
 
南马庄的农民合作社真的开始赚钱了,这让何慧丽看到了让农民增收的可行性以及专业化合作社的前景。而在这以前,何慧丽一直坚持“让农民增收非常难”的观点。
 
对此,陈括说:“只有真正地让农民增加收入了,才能长久,否则只能是轰隆一阵子。”
 
城乡互助“双向可怜”
 
除了突出自己“政府官员”的身份外,何慧丽还多次提到“生态文明”,这个概念正在为她带来更多的契机,她非常融洽地将自己原有的城乡互助理论融入到生态文明的体系中去。
 
何慧丽认为,生态文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你可以不关心三农,但你必须关注食品安全、空气新鲜、水健康等生态安全问题,这就与三农问题联系到一起了。”
 
何慧丽认为,要想唤起人们真正关注生态文明、关注三农,就必须进行城乡互助合作建设。何慧丽所设想的合作社的理想状态是——在大中城市及它所能辐射到的农村间建立合作社,使城市与它周边农村间良性互动,市民与周边农民建立和谐的关系,并直接享受到有机耕作带来的生态利益,“吃上放心食品”。
 
昨日,以老干部为主的30多位郑州市民在与当地村民联欢之后,参观了村民们的黄河自流灌溉稻田、百灵菇大棚等,现场体验到了这些农产品的“绿色”生产流程。在何慧丽看来,城里人能够直观地看到这个流程很重要,也是城乡互动的一个切入点。
 
1月7日,何慧丽曾在郑州约见郑州市农业局官员寻求支持。“看能否在郑州找10个社区,跟兰考农村建立城乡互助联谊关系,嫌兰考远的话,跟中牟农村合作也行。”何慧丽说。
 
“关注三农绝不仅仅是可怜农民,而是一种双向可怜的问题。因为,城里人天天吃那些有毒食品(非绿色食品),也是非常可怜的。”何慧丽说。她认为,建立城乡互动合作,一是要减少交易中间环节,互惠交易者双方,二是要实现多重交往。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物质交流平台,消费者消费和生产者生产好像是一个经济关系,但实际上,双方除经济关联外,还会渗透社会关联和文化关联,承载着社会和谐因素。何希望通过这些产品做载体,呈现城乡良性互动的文化,更注重人和人的多重交往关系,而不是“一次性”的交易。
 
何慧丽举例说:“像在北京举行的米价听证,合作社就提出了生态价格的概念,这是农民很可贵的进步。”
 
何慧丽第三次回归兰考,接触的仍是张砚斌等南马庄、胡寨村等兰考农民,但她所面对的局面则明显改变了很多。在轮番出现的各种新命题面前,在“生态文明”的契机面前,作为一个“农民的引路人”,何慧丽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无论她在自我意识中是一个有良知的学者,还是一个政府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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