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高校: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419号,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号,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6]2923号,附件3)精神,开展2008年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申报工作。为做好各类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符合各类专项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并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拟通过我司申报的项目(每类专项每校原则不超过1项),请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2008年3月14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我司高新技术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文档)。
四、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陆宏生 邰忠智 联系电话:66097937 660965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 编:100816
特此通知。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