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申请人:
首先感谢你对该项目的关注及兴趣。根据最近网上报名及接受咨询的情况,特提醒各位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该项目简章第三条的要求,“请申请人务必于2007年9月25日前将完整申请材料寄达/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不是9月25日前寄出。
2.网上报名显示,部分申请人没有清楚地列明所申请的实习岗位。请注意,每位申请人必须选择一个实习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申请。网上报名未注明所申请实习岗位的,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请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该项目简章第四条的要求,“在原件和复印件的右上角分别注明所申请的实习公司和岗位,如:BASES Project Developer Internships”。
特此提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部
200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