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野生稻保护区,农技人员查看药用野生稻的生长情况。图片来源:广西农业信息网
[科学时报 陈彬 报道]因濒临灭绝且具有极高的科学和利用价值,野生稻被誉为“植物大熊猫”。然而,这一珍贵物种近年来在我国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面对野生稻的现状,中国科学院院士卢永根呼吁:
拯救“植物大熊猫”
37年前,湖南省黔阳农校一位年轻教师与他的助手李必湖和南红农场的冯克珊在海南崖县荔枝沟的野生稻田里发现了一株“野败”。4年后,以这株野败为祖本,这位教师成功培育出了三系杂交水稻,从而掀起了水稻生产的“第二次绿色革命”。这个青年教师便是日后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的著名科学家袁隆平,而那株神奇的野败便是一株花粉败育的普通野生稻。
由于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野生稻被国内外专家誉为“植物大熊猫”。然而由于一些原因,这种亟须保护的珍贵物种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在采访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卢永根预言:照此速度下去,20年后中国将难以在野外寻到野生稻的踪迹。也许人们只能在种子库里和种质圃里欣赏“植物大熊猫”了。
“有些东西只能从野生资源中寻找”
卢永根介绍说,目前普通野生稻在全球的分布相当广泛,除欧洲外均有分布。在我国发现了普通野生稻、药用野生稻和疣粒野生稻,分布在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南方省份。野生稻在水稻的常规育种、杂交稻育种、生物技术育种和稻种起源、演化及其分类等基础理论研究中都起到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其中,以普通野生稻的科研价值最高,同时也最为珍贵。
早在1926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第一任院长丁颖院士就在广州市东郊最早发现了野生稻,并开始了个人的收集和利用,首次用野生稻与农家种杂交育成了“中山一号”。推广之后,其优异种质被利用了整整半个世纪。
在此之后,广东水稻生态研究室成立,并设立了专门的课题组进行野生稻研究。1978年,中国农科院成立了作物品种资源研究室,并于1978年到1982年组织南方各省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野生稻普查,收集有代表性的野生稻样本。
2000年,袁隆平等人与美国的科学家合作,通过分子遗传学研究从普通野生稻中发现两个增产基因,可比现在的高产杂交稻再增产36%,这也再次印证了野生稻在杂交稻研究中的宝贵价值。
“在进化过程中,植物在自然环境中形成了很多带有抗性或有助于高产稳产的基因,然而由于人工育种过程的介入以及农药化肥等的施用,这些基因在人工环境下已经丢失。在保护环境、回归自然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有很多我们需要的东西还只能从野生植物资源中寻找,野生稻便是其中极其重要的来源。”卢永根说。
沦为杂草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在广西贵港市郊一个叫麻柳塘的地方,当地的低洼野地里生长着大片茂密的“野禾”,总面积达400多亩。成片的“野禾”被当地农民割来晒干当柴火,有的农民还把种子拿来当饲料、蒸酒,久而久之,这片“野禾”成了当地一项很重要的收益。
当地群众不知道的是,这片在他们眼中普普通通的野地,竟是广西境内最大的野生稻自生地,尽管专家们在发现这片自生地后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提议:在麻柳塘建立野生稻保护区,但时至今日,这里早已变成开发区,当年的野生稻早已不复存在!
针对目前野生稻保护现状,袁隆平院士疾呼:要像保护野生动物一样保护包括野生稻在内的野生植物。
据了解,从全国野生稻普查至今,野生稻的天然居群已大量消失,残存的居群也处于不断萎缩之中。在广东和海南,以前共记载1182个分布点,几乎县县乡乡均有。而在本世纪初考察的15个县市的17个曾记载的分布点,现已消失13个。广西是我国最大的野生稻自然繁殖地,分布面积约1500亩,现存的仅为60%。1992年,野生稻被正式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濒危物种。
2000年,在中科院组织的一次调查中,专家们在广东省高州市发现了一片200多亩的野生稻资源,并向中央呼吁对其进行保护,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作出批示,广东省政府对此也相当重视,并投入了上千万元进行专项保护和开发。
“尽管我很怀疑这笔钱是否真的完全用到了实处,因为时至今日,这项保护工程还未得到验收,但这却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次国家对野生稻资源的原地保护工程!”卢永根说。
“目前对野生稻的保护在我国尚处于一个没人管的状态。”卢永根说,“政府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此进行管理,缺乏一套统一的、能够协调全国工作的机构和制度,谁来研究?谁来保护?”
参考国外经验,卢永根介绍说,美国农业部有专门的机构负责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对开发进行协调管理,各州也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这点很值得我们借鉴。
原地保护、异地保护须并重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水稻专家,卢永根一直在为野生稻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奔走呼吁。
“应该说,在对野生稻的保护上,我国的异地保护工作开展得还是比较早的,但原地保护却一直没有开展起来。”卢永根说。
原地保护是指在原地对被保护的生态系统或物种建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异地保护是指把保护对象从原地迁出,在异地进行专门保护。
在1978年到1982年的野生稻普查中,我国先后在广东农科院水稻所以及广西农科院水稻所建立了两个野生稻圃,进行专门的野生稻异地保护,但在大部分的野生稻原产地,由于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大量的野生稻资源正在急速消失。
在比较两种保护方式的优劣时,卢永根指出,异地保护固然有着野生物种资源集中、便于观察研究、有人工保证从而不易造成资源丢失等优点,但野生物种资源在人为环境下是“静止”的,不能与原有环境发生互作,也不能继续进化;而野生物种的原地保护却克服了这样的缺点和不足。在自然保护区中,野生物种资源依然处于原始的自然环境中,能够做到继续进化、动态保存,这对研究无疑是相当有利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野生稻在我国南方地区的分布很广泛,保护起来有相当的困难。”卢永根说,“要全部进行原地保护、建立保护区,既不可能,也没有这个必要。在每个省的一些重点地方进行保护就可以了。”
卢永根指出,野生稻的原地保护必须与当地的经济开发相适应,做到合理保护、可持续利用。
“野生稻的保护不可避免地要和城市发展产生一些矛盾,这时便不得不考虑可持续利用,我们不可能停止城市化的进程,所以有些地区野生稻的消失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我们需要保证的是具有代表性的野生稻资源必须得到保护。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一个拥有稳定经费和人员的机构,将野生稻的保护和利用长期坚持下去。”卢永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