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丰捷 覃爽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0-9-15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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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学术不端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
 
学术不端敢不敢 惩戒得有力
 
一年多以前,记者曾就同样的话题采访朱清时院士,他说,近20年来,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过度宽容,导致更多的人铤而走险,不劳而获。
 
事实确是如此,这些年来,有关“严肃惩戒的案例不多”、“惩处力度不足”、“监管无力”的抱怨不绝于耳,对学术不端“不以为意”、“见怪不怪”、“恨不起来”的情绪普遍存在。
 
2009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各类学术不端行为,高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零容忍”、“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一系列的高调表态透露出国家行政部门对于整治学术不端的强硬态度。
 
黄进参与了这份《通知》的前身《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惩处的若干意见》(后改为《处理意见》)的制定,他坦言,很多地方,包括运作机制、制度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如何启动调查程序,如何调查、鉴别,社会和学术圈都要形成一种文化。”
 
这份《通知》规定高校都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并强调,“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而事实上,《通知》下发前,学术委员会就已在各高校相继成立,然而,其在整肃学风中的作用,却是褒贬不一。
 
“中国是人情社会嘛”,这句话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对于不少大学校长和研究机构的领导来说,学术道德的纠纷的确是他们最不愿意触及的问题,“很多问题涉及方方面面,不是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怎样化解矛盾,怎样实现安定和谐,让学术机构保持淡定、从容,不折腾?太复杂啦。”一位大学领导的心里话或许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态,也正因此,遇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不奇怪了。
 
王宁和黄进提出,有些制度设计了,关键看执行。在教育部社科委学风建设委员会担任了4年副主任委员,王宁说始终有种有劲使不上的感觉,为此她说,“应该成立一些更有权力、更具操作性的机构”。
 
学术规范能不能 评价要科学
 
年初,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的一份报告震惊全国,按照他的研究结果,我国买卖论文已成产业,2009年规模达到10亿元。
 
“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发表论文248万篇,而背有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滥下论文指标,导致了买卖论文与非法学术期刊等种种乱象。”沈阳的判断没有受到任何质疑,因为,大家对此都有感受。
 
对于学术评价机制的诟病同样由来已久,对它的危害也早有共识——不科学、不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学风浮躁、学术失范的重要诱因。
 
改变现状,黄进认为,必须建立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制度,推进代表作评价制度,同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等,也就是完善以同行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他特别强调,“建章立制后,关键在于执行”。他透露,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定新的社科成果的评价办法,“这应该是个好事”,黄进说。
 
好的苗头还有一些。2005年10月,中科院理论物理所在中科院率先成立国际顾问委员会,实行国际评估。两年后,中科院生物局也开始了这一尝试。
 
改进学术评价体制,高校的步伐也在加快。7月,浙江大学出台《关于加强文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在若干基础学科试行学术代表作制度;在学校相关学术性评审中,建立健全符合文科特点和发展要求的高端同行评审机制。武汉大学也提出,改革年度考核办法,逐步实施以单位为对象数年一考核的办法。
 
而在杭州师范大学,凭一篇论文就能评上教授,“奇才偏才”不受学校常规考核等“有数字论,不唯数字论”的新评价体系让人为之一震。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叶高翔说,“在走向成功的道路上,我们既要有渴望出现一位大师的期待,也要有允许一百位努力者失败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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