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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乐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3-27 8:34:55
王长乐:全国统一的高考是“最公平”的吗
 
长期以来,对于全国统一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方式,就一直存在争议。一些高考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统一高考制度具有无法代替的公平性,因而近期内不能、也无法改变。”更有人声称:“目前还没有发现比现行的高考制度更为合理的方式,因而不能轻言改变,对其改革必然会导致‘天下大乱’。”然而,全国性的统一高考(目前的一些省级单独出题本质上亦属于统一高考)真的是“最公平”的吗?笔者以为对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化地回答,而应该进行深入地分析,在真实的意义上对其进行评价。
 
第一,这种公平具有多重性,也具有历史性。如果与“文革”中实行的“推荐上大学”制度相比,那显然是公平的。因为“推荐上大学”的前提是要“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其具体实施是以剥夺非工农兵的上大学权利为条件的。“推荐上大学”在后期已经完全沦落为“靠权力、靠关系上大学”,上大学成为极少数有权力的人的专利。只是这种制度并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与社会在正常时期应该采取的高考方式没有可比性。在社会秩序正常的情况下,尤其是基于教育的原则下,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则是不公平的。因为这种制度体现的只是学生在高考分数或高考能力方面的公平,而不是学生在健全人格养成、学习能力和兴趣培养、创造性意识和能力成长方面的公平。这种公平显然只是社会性的,不是教育性的。它只是表现了社会在分配教育资源方面的公平,没有体现教育在立足自己本性和精神方面的公平。为了追求这种公平,中小学教育甚至高等教育都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中,中学教育几乎完全围绕高考科目和高考分数在运行,成为不折不扣的应试教育。大学则在中学教育的影响下,以应试教育为前提,在相当程度上演变为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创造性人才难以培养,多样化的教育生态难以形成,整个教育都在病态的情况下运行。在这种病态的教育中,学校蜕变成考试的机器和学历、知识、求职资格的“生产工厂”,学生缺少了读书的快乐和幸福。相对于教育本性和精神缺失造成的损失,这样的公平能有多少意义呢?
 
第二,这种公平的依据是建立在“统一试题、统一答案、统一录取标准”等“统一性”基础上的,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既抑制了知识的多样性和生动性,又抑制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爱好、志向、特长等素质的发展,使学生的学习集中在几种必考的知识科目上。许多对学生健全人格形成而言非常重要的知识,仅仅因为是非考试课目便被束之高阁,从而形成了学生的应试化学习目的和态度,造成了学生知识和思维的片面化现象,也强化了学生的功利化意识和人格。这种以剥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多样性为代价换取高考分数的现象,扭曲了中小学教育的本质,扭曲了学生的人格,造成了教育形态的“板结状态”,使教育领域中的问题积重难返。这种公平的依据在高考录取时抑制了高等学校的多样化生源需求,使高校只能在一个分数段或在一定的分数区域内录取学生,造成高校生源的单一化,使高校和学生的教育和文化个性难以体现,也强化了高校结构的等级状态,限制了高教“百花齐放”竞争生态的形成。在教育缺少其灵魂和信仰、在本质上已不成其为真正教育的情况下,其表现的所谓公平,还是教师、学生所需要的吗?比之于学生可以自由选学校、选专业,大学可以“自由”地选学生的完全自主招生而言,这种公平的意义有多大?
 
第三,这种公平是以政府代替教育机构招生、并在政府行政权力保护下才实现的,所以这种公平的实现条件是政府的行政权力,是以教育的主体性精神和权利缺少为代价的。这种现象对整个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一是教育不能以独立自主的姿态来主导自己的活动,只能以社会工具的身份随社会需要而权宜性地活动,难以产生教育本然的提升社会文明、引领社会进步、提高国民道德和文化素质的意义和价值。二是高校自主招生权利缺失所造成的招生能力低下、招生文化残缺、公正声誉受质疑等现象,会导致高校责任缺失、能力和信用低下的不良后果。高校没有机会锻炼自己的自主办学能力,可能永远显得信用度不高和能力不强,使社会和政府感到不放心,认为高校永远不具备独立自主招生的能力,形成高校在能力和信用方面的低水平循环。那种由于认为高校招生能力不成熟,便剥夺了高校完全自主招生权利的做法,只能使高校的招生能力永远处在被动接受分配来的生源并用计算机“点击”学生名字的水平上。
 
第四,关于现行高考制度最为公平、合理的说法,并非基于历史和现实比较的客观结论,而是一种基于为现实高考制度诠释和辩护的主观臆断。根据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原理,高考制度改革的对与错、好与坏,只有通过教育的实践才能证明。在实质性的高考制度改革尚未进行的情况下,凭什么就断言说这种改革方案不行呢?在未与其他的高考制度进行比较的情况下,又凭什么说现行的高考制度就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呢?虽然从正面证明“统一”性高考制度“正确”的例子还没有,但从反面折射其“不正确”的例子倒是不少,比如:美国全国所有大学的完全自主招生,就保证了其高教多样化形态的形成。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大学的完全自主招生,也保证了该地区世界一流大学的产生。我国上世纪50年代以前的大学也实行的是完全自主招生的制度,其结果是造就了我国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在内的一批世界名校,造就了我国大学起点并不低、达到了与世界先进大学基本同步的辉煌历史。与上述的国家、地区以及我国早期大学的完全自主招生制度相比,谁又能信誓旦旦地说今天的高考制度就是“最公正”、“最合理”的呢?
 
(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2009-3-27 A4 周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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