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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超 来源:财经网 发布时间:2008-12-18 14:2:31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在北京成立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首个空间合作组织,在经过了长达16年的酝酿之后终于在北京正式成立。
 
12月16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成立仪式,这也标志着该组织将在位于北京的总部正式开始运行。
 
目前,已有七个亚太国家正式成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员,除了作为发起成员国的中国,还包括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和孟加拉国。
 
据悉,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将以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互利互补、平等协商和共同发展为原则,担负着开发亚太地区和平利用空间科学与技术的合作潜力,并促进组织各成员国在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空间科学研究领域的相互合作,共同开发及成果共享等。
 
这一合作组织的成立,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包括中国、日本、印度、巴基斯坦、韩国等在内的众多亚洲国家,都已经在空间探索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实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果能够在区域内开展空间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合作的话,不仅将使得参与该组织的国家在技术领域受益,同时也将有可能帮助参与国解决太空研究领域的金融难题。
 
1992年,中国、巴基斯坦和泰国共同发起了建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倡议。同年11月,亚太空间组织第一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参加研讨会的16个亚洲国家探讨了如何有效进行区域空间的合作。
 
到了2003年8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处在泰国曼谷举行章程起草组第一次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总部设在中国。
 
同年11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在北京召开章程起草组第二次会议,结束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章程所有条款的讨论。
 
2005年10月28日,来自孟加拉、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和泰国这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分别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下称《公约》)。各签署国在完成其国内法律程序后,向东道国——中国政府交存批准书。按照程序,《公约》在有五个亚太国家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后,将正式生效。
 
在此次启动仪式上,中国国家航天局局长孙来燕透露,除了七个正式成员国,印度尼西亚、土耳其也已签署了《公约》,正在其国内履行批准程序。
 
这一组织,也是继1975年成立的欧洲空间局(ESA)之后,全世界成立的第二个类似区域性空间合作组织。
 
不过,熟悉国际空间技术及合作的分析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刚刚成立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要想成功地复制欧洲空间局模式,并不容易。
 
该组织目前虽然已经有了七个成员国(还有两个正在加入过程中),但除了中国,其他大部分成员在空间开发方面的实力都很有限。引人注目的是,除了中国,亚洲其他两个已经成功实现了月球探测的国家——日本和印度,都没有加入这一组织。
 
据《财经》记者了解,这两个国家目前似乎也并不十分积极。相反,日本、印度和美国在空间技术方面,尤其是月球探测方面,却有着广泛的合作。
 
而欧洲空间局成立伊始,实际上就集中了法国、英国、德国以及意大利等空间大国,因此更具代表性。目前,该组织已经拥有18个成员国,工作人数超过2000人,每年财政预算也超过32亿欧元。更何况,欧洲空间局的成长是和整个欧洲的一体化密不可分的;而在亚洲,形成这样的融合度仍然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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