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乐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4-12 6: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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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度
 
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并已于4月1日实施。通知要求,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通知还要求完善垃圾焚烧发电费用分摊制度。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确保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有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陈乐)
 
2011年风电限电超100亿千瓦时
 
4月6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了《2011年风电限电情况初步统计》,据统计,2011年我国约有1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电量由于被限发而损失,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低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计算,风电企业因限电因素损失将超过50亿元。
 
风能专委会指出,近年来,由于电网调度限制风电场发电出力导致的风电发电量损失已经成为影响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而2011年风电限电弃风问题更加突出。
 
为此,该委员会对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山东、甘肃、新疆、河北以及云南等10个地区的部分风电企业的限电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统计。据悉,这些风电场总装机容量占全国风电并网容量的约42%。2011年全年,这些风电场由于电网调度限电原因被限发的电量达59.8亿千瓦时,占应发电量的16.92%。从区域上看,甘肃限电比例最高,达25.25%,内蒙古和吉林分别为23.10%和21.02%。(陈乐)
 
《中国科学报》 (2012-04-12 B3 能源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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