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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琛辉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8-2 6:13:13
教育部提醒考生明辨招生诈骗
 
教育部日前发布2011年高校招生第2号预警,提醒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教育部指出,目前不法分子主要采取4种诈骗伎俩:
 
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这种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教育部门不会为持此类“通知书”的学生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来也不会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n)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能降分录取的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
 
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是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扬部分高校可单独、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即可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等。
 
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它们今年的试点招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另外,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孙琛辉/整理)
 
《科学时报》 (2011-08-02 B3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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