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志毅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内蒙古素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天堂草原美誉,在遭受非法矿企多年乱采滥挖的摧毁后,原本生机无限的草原,生态环境正遭受严重破坏,百姓深受其害。
因此,内蒙古及大西北草原生态环境严重退化、牧民增收受阻和草原文化式微已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政府如何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成了经济建设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与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以内蒙古为例”的支持下,我利用6年时间走访了国内外众多地方,取得大量一手资料和事实数据,通过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我认为应从四个方面解析这一问题。
在新农村牧区建设过程中,首先是如何行使好政府政策的管制功能。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牧区政策绝大多数仍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建国以来,特别是我国在牧区的一系列政策,具有“外镶嵌式”的制度特征,这种外生的来自高层的政策已经彻底覆盖了以往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能力。政策管制过紧,导致了政府行为不当和对政府的寻租行为不能制衡等问题。
相应地,要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牧区决策机制,政府应尊重牧民的决策权,实现集中式决策向分散式转变,尊重牧民决策;发展牧区合作组织,建立牧民自己决策和参与决策的载体等公共治理形式,因为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质就是民主管理。
其次,是如何行使好政府的引导功能。政府首先要探讨如何从共性上推进牧区民族文化的进步和如何从个性上保护民族文化的优秀部分。政策选择包括要认识、保护、继承和传播牧区“乡风文明”的个性。
第三,是如何行使好政府的调控功能。政府运用政策,在对社会公共事物中所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时,主要体现在调控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尤其是物质利益关系上。长期以来,我们对牧区采取的产业政策事实上是取多予少、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因此,在新牧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改革牧区耗竭型生产政策,主要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
第四,是如何行使好政府的分配功能。政策具有价值或利益的分配功能。在通常情况下,政策容易把价值或利益分配给与政府主观偏好一致或基本一致者,政府应重视牧区牧民收入变化现状及成因,从政府政策改革的视角,出台增加牧民收入的措施。(杨雄飞 穆英/整理)
《科学时报》 (2011-07-15 A3 科学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