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虎
最近,国务院发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食品安全监管引发高层高度重视。但相关意见真正贯彻落实力度如何,依然令人担忧。
食品非法添加暴露出部分食品生产及流通企业的贪婪本性。不法食品生产企业之所以可长期非法添加,不法食品流通企业之所以可长期销售,也充分反映了行政监管仍然缺失的严峻现实,这种缺失,是食品安全的另一隐患。
应该说,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已制定的比较完善。但地沟油、苏丹红、三聚氰胺奶、注水肉、有毒血、瘦肉精、硫磺馒头等事件前赴后继地出现,要害是,无法形成雷霆执法的氛围。个别地方或监管虚设,或监而不管,或与不法者沆瀣。更甚者,为不给所谓的政绩抹黑,反其道而行之,大肆隐瞒事实,多方压制举报。
监管食品安全的阻力在于执法层面的利益纠葛。
事实是,一些违法、违规食品企业即便被查,总有门路可重新经营,监管部门的处理方式往往是罚款了事,即便如此,人情公关也让罚款了事不痛不痒;而一些比较重要的食品企业,地方政府更多是算当地税收流失和就业安置的小账,先保企业往往成为第一反应。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社会危害巨大,重典治乱是不二选择,采取雷霆手段严格执法也是不二选择。
对生产不安全食品的相关企业,要坚决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给予重磅经济处罚;对主观故意制造的生产企业,要一次性彻底注销,主要责任人要让其名誉扫地,列入社会黑名单,无法在社会正常立足,甚至倾家荡产;对国有生产企业主要责任人,一律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涉案权钱交易和严重渎职的政府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予以重判,对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也要严厉追究相应责任。
社会舆论监管食品安全是极为重要的环节。
雷霆执法无法脱离社会氛围的强压环境,只有形成对食品安全事件“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压制,才能倒逼雷霆执法局面的早日形成。这些年查处的此方面案件,往往来源于群众发现和媒体曝光。此次国务院设立举报有奖制度,无疑是对此的一种肯定,对于今后加强监管,具有极大的社会推动引导效应。
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政府和生产企业的责任,流通销售环节商家为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同样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明知食品安全有问题仍然进行销售的企业,政府也要参照生产企业,给予严格处罚。
北京已发布严令,对检查中发现的添加剂含量超标或含有非法添加物的食品,今后将在半小时内向全市统一发布下架退市信息,这是贯彻国务院通知的重要举措,如可长期坚持常态化勤查,对食品流通销售环节把好安全关,亦产生强制性督促作用。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衡量,一个地方的领导层如果确保不了这个地方的食品安全,老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无论当地的高楼大厦建了多少,无论当地的GDP增长的多惊人,都不会给当地的人民带来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考量干部政绩,有必要新加一项食品安全监管优劣指标考核。让人民活得轻松一些,并不是增加收入决定一切。食品安全在某种意义上讲,比增加收入更重要。
进行社会全面动员,对危及食品安全的相关不法企业和不法人员狠下杀手,刻不容缓。此时,我们更寄望于法治力量,无法期待社会道德自我完善,因为等不及,更无法掌控。(作者系中华爱心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科学时报》 (2011-04-26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