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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秦 来源:科学新闻杂志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2-22 22:14:47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研究员:
建筑节能 科技与规范须并进

 
我国目前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不太完善,新技术或新材料认可及推广周期相对比较长,投资回收较慢。我国绿色建筑技术的更新、淘汰应该建立在更好地整合目前实用技术的基础上。——林海燕
 
□本报实习生 李秦
 
科技创新 普适为本
 
节能建筑的出现,显示出国家对节能环保理念的逐年关注,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更多环保新材料的研制以及新工艺的提升。但这些绿色新技术、材料的推广程度和普适性却值得进一步讨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林海燕介绍,在绿色建筑的设计领域,根据设计方式往往被划分为两类:一种是在传统的技术基础上,按照资源和环境的要求,共同改造重组形成新的技术;另一种是把其他领域的新技术,如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等,按照要求移植过来。
 
从技术水平上来看,可将简单技术和常规技术归类为普及推广型,高新技术归为研究开发型。但从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因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技术和材料不太完善,新技术或新材料认可及推广周期相对比较长,投资回收较慢,因而还不能把整个节能建筑的发展建立在高新技术的基础上,在实际建造中更应该以常规技术为主体。我国绿色建筑技术的更新、淘汰应该建立在更好地整合目前实用技术的基础上。
 
与英美等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最大特色是“节能为本”,即如果节能指标不达标,参评绿色建筑将被一票否决。因而一味追求高新技术、照搬发达国家的既有技术,不仅会拉高成本,还可能违反最大限度节约资源的原则。
 
因此,在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设计中,建设者们还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以规划、设计、环境配置的建筑手法来改善和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使建筑有效地成为环境的过滤器和调节器。
 
推进普及标准规范
 
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与技术标准是关键,需要将直接涉及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建筑技术进步的内容作为强制性条文,在推进节能技术的同时,充分发挥节能减排标准的技术保障与引导约束作用。
 
2007年1月,由原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功能中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标志着我国在建筑节能工作已由设计阶段迈向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
 
随着近几年我国绿色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关于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的标准规范研究又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其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指南》、《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标准规范、技术指南5项,开发“绿色建筑评估软件系统”和“绿色建筑评估数据库软件”2项软件,实现了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条文的自动解析,以交互方式实现了系统的自动评估,完成了规范项目的数据库管理,在评估过程中起到对规范的普及作用和对绿色建筑设计的引导作用。
 
《科学时报》 (2011-2-23 B1 区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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