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 医学科学 化学科学 工程材料 信息科学 地球科学 数理科学 管理综合
 
作者:张巧玲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1-20 21:16:32
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任重道远
 
□本报记者 张巧玲
 
1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京联合发布了30个中外城市2010年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这是我国首次对此类结果进行公开发布。
 
评价结果显示,中国城市均开展一定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但发布水平与发达国家(地区)的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该课题组负责人竺效等认为,中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亟待完善,尽快开展PM2.5指标的监测发布,公布具体监测指标的具体浓度值等信息已刻不容缓。
 
与国外差距不容忽视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合作开发的AQTI结果,20个国内城市中,AQTI得分最高的是北京、广州和上海,分别为38分、37分和33.2分;参照组10个境外城市中,第一名巴黎得到了89.2分,洛杉矶、纽约和伦敦紧随其后,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城和新德里分别得57.8分和37.6分,明显高于国内城市。
 
竺效介绍,近年来,空气污染成为困扰许多中国城市的最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为了能推动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提升,解决因城市空气污染造成的公共健康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合作开发了AQTI。该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各种大气污染物的健康影响等因素,选取11类污染物作为评价指标,从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等4个方面对每一类指标的公开情况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
 
此次报告中,研究人员主要对北京、上海、广州等20个中国城市2010年度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价,并选取了纽约、巴黎等10个境外国际城市作为参照组,予以对比分析。
 
其中,国内城市的AQTI评价结果显示,中国20个城市对空气质量信息均有一定程度的公开,主要以每日空气污染指数(API)形式发布。部分国内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宁波在污染物监测种类、发布频次、多平台发布等方面已有一定的良好实践。但整体而言,国内城市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仍处于初级水平,平均得分仅为22.65分。
 
相比之下,国际城市AQTI评价结果显示,来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达到较高水平,8个城市的平均得分为79分。其中巴黎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的污染物种类全面,统计数据详细,检索方便;伦敦开通了面向Twitter和Facebook用户的服务,并开发了iPhone应用软件为用户报告不同监测点的API数值;维也纳市环保局通过Flash动画向公众介绍空气质量相关信息。而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城和新德里虽然公开程度相对有限,但近期的一些良好实践也值得国内城市借鉴。
 
臭氧、PM2.5等重要指标缺席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工程师朱忠军介绍,国内城市与参照组国际城市之间的最大差距,在于前者的监测和发布指标不全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对于细颗粒物(即PM2.5)的监测与发布。
 
由于PM2.5容易深入呼吸道并危害人体健康,除香港外所有评估组国际城市均普遍作一定程度的监测和发布。而作为全球遭受细颗粒物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中国无一城市正式发布相关数据。此外,两组城市一氧化碳、臭氧和VOCs等指标的发布也有很大差距。
 
研究人员在调研时,在2001~2008年国家环境状况公报中尚没有找到全国各城市大气PM2.5污染的统计数据。
 
此外,由于我国至今未开展全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目前还没有反映全国空气中臭氧浓度水平的数据。北京市2001~2002年的O3小时浓度在14.4~232μg/m3之间,平均为88.9μg/m3。大面积的O3污染及其引发的相关污染,已成为北京及周边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朱忠军介绍,尽管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10项污染物给出了控制限值,但是从全国范围内看,现阶段的城市空气监测指标仍然是SO2、NO2、PM10,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工作,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不过近年来,已有部分城市逐步开展了O3监测。
 
竺效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展趋势将为:一、根据人口聚集分布网点分辨率密疏程度,分布合理的骨干监测网络,增加和优化城市监测位点网络布局;二、从目前重视有限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转向全面关注全国整体城市环境、城市周边空气质量;三、监测范围重点将在SO2、NO2、PM10的基础上,关注重点城市群O3、PM2.5、VOCs的在线监测,以及特征有毒有害物,如苯并(a)芘(B[a]P)、二噁英(Dioxin)等有毒有机物、汞(Hg)和铅(Pb)等重金属颗粒物成分的周期性监测。
 
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未公布具体种类污染物的监测结果,未公布具体监测点的空气质量信息,监测点布置的密集度低、特质性考量不够,也是国内城市AQTI得分偏低的原因。
 
本次公布的信息显示,国内城市大气质量信息的监测、采集和信息公开尚不能满足公众保护自身健康的需要,应尽快借鉴国际和国内部分城市的良好实践加以改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高仰光建议,中国尽快开展PM2.5指标的监测发布;公布具体监测指标的具体浓度值信息;增加监测点,注意科学布点,并根据对居住在特定污染源附近人群的保护需要,有针对性地设置代表人群暴露水平的监测点;公布具体监测点的空气质量信息和空气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运用地图等更加直观的形式进行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等。
 
“环境信息公开,既是公众公共事务知情权之必需,也是政府公共治理之必要手段,同时也是公共危机特别是健康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张世秋认为。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王五一认为,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评估指标与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定量地评价了我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公开程度,为评价国内外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性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平台,对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民众的环境意识、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马军介绍,西方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实践表明,环境信息公开可以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通过对监测所获取信息的整理和公开,既可以提高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从而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可以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公共风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去年11月25日上线的国家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使得多数城市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和指向性上均有提升,正显示了中国政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实践的决心。
 
《科学时报》 (2011-1-21 A2 要闻)
发E-mail给: 
    
| 打印 | 评论 | 论坛 | 博客 |

小字号

中字号

大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