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从1月10日起,大连市医调委将正式免费接受医疗纠纷调解受理。这标志着大连医疗纠纷处理从此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
大连市副市长朱程清说,此举将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证医疗纠纷调解的中立性和权威性,使医疗纠纷公平公正处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除设立市医调委之外,大连市正筹备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由承担保险的企业负责完成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规定的赔付。首批将有7家三甲医院、15家二甲医院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今后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不用再找医院“理论”,也不用担心在纷杂的纠纷中成为弱者。
目前,大连市各医疗机构每年发生需赔付的医疗纠纷约为500例。今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施行后,大连市政府在考察天津、山西太原等地的医调委后,在东北地区率先启动第三方调解机制。目前,医调委属于在司法局备案的民间组织,办公及人员经费由市政府提供,对医患双方实行全程无偿调解。市医调委主要负责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医疗纠纷调解,其他区市县的医患纠纷将由当地组成医调委解决。患者的索赔额在1万元以上,要到医调委申请调解;索赔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直接与医院沟通解决。
(张一峰)
《科学时报》 (2011-1-18 A2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