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历时近半年的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公益评选活动在京落下帷幕,来自全国的共48个地方案例分获特别奖、优胜奖、提名奖。
荣获此次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特别奖的是:山东省教育厅的“实施素质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湖北省教育厅的“通过地方教育制度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辽宁盘锦市教育局原局长魏书生。
入围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的48个案例中,来自浙江省的最多,为9个,居第一位;山东、江苏、广东、湖北、湖南等省均为4个,列第二位;上海、四川列第三。如按区域统计,则东部地区为30个,中部9个,西部9个。经济文化发达的东部地区明显占有优势。
据主办方介绍,此次入围的案例集中体现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新趋势:转变政府职能的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主导、公民并举破解学前教育难题;通过扩大对外开放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打造学习型社会,推动终身教育发展。
此次评选活动从今年4月正式启动,通过地方政府自荐、专家学者及媒体推荐等方式,共征集参选案例48个,涵盖了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教育视野中的制度改革等7个领域,其中不乏破解当前教育热点难题的改革,反映了我国各地在教育制度改革上的探索性和创新性。(李晨)
《科学时报》 (2010-12-13 A2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