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人士朝着将北极熊作为濒危动物列入美国法律更接近了一步。
环保人士朝着将北极熊作为濒危动物列入美国法律更接近了一步。一名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法官于11月4日驳回了布什政府在2008年使用的一项法律论据,即北极熊受到威胁但尚未濒危。
美国政府曾争辩说,由于北极熊并未受到即将来临的灭绝的威胁,因此这种动物仅仅能够被列为“受威胁的”动物。(这种态势使得政府在《濒危物种法案》的法规下制定了一部特别法来免除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由于全球变暖,使得北极熊用来捕猎的北极海冰融化。)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Emmet Sullivan发现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他指出,该法案并没有要求即将灭绝的物种便一定是濒危的,并告知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重新考虑其将北极熊列为受威胁物种的理由。美国政府必须在11月23日对此作出回应。
本案的原告、生物多样性中心的Kassie Siegel表示:“这项裁决为他们作出正确的事情敞开了大门。”她希望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能够重写这份清单,并宣布极地北极熊为濒危物种。
(群芳 译自www.science.com,11月7日)
《科学时报》 (2010-11-08 A3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