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重庆市部分大中专院校为了动员拥有该市农业户籍的学生“自愿”转为城镇户籍,不惜将转户与学生毕业证书颁发、资助、奖学金和评优评先等挂钩,这一事件引发了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
这并不是高校承担非自己本职工作的个例。长期以来,政府把学校看作是自己的附属行政机构,几乎垄断了所有的权力,并理所当然地集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于一身,包办了学校的方方面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干涉学校内部事务,行政权力或公权力不太顾忌地挤压教育与学术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个行政指示下来,不管是不是分内职责,高校都必须承担,有些高校甚至因为利益攸关已经热衷于落实行政指示。
如此一来,政府与学校之间很多时候是角色不清、责权不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校更多倾向于控制、监督和干涉,服务职能却被大大淡化。而高校由于人事、财务等关键因素的制约也越来越顺从上级部门的功令性指挥棒。
但是,校长毕竟不是公务员,学校也不是政府的下级部门,而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负责高等教育的自主实体或社会机构。公权力对教育的作用,更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厘清政府与学校责权、调整政府与学校关系;也只有这样高校才能真正行使自身的正当权利,并拒绝他人的非法干涉或侵犯。
只有当公权力不再随意地干预教育、不再将学校作为实现某个行政指示的工具时,高校才不会在类似重庆大学生户籍事件中扮演这种尴尬角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目标才有可能实现。(陆琦)
《科学时报》 (2010-11-02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