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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新同 李晓芳 来源:科学新闻杂志 发布时间:2008-12-24 10:40:17
对我国知识创新模式演变的思考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的知识创新模式逐步由原来的以政府为主导、产学研相互分割的“计划型”模式,向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合理分工与良性互动的“市场型”模式转变。本文采用衡量知识创新中的指标对我国现阶段知识创新模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我国知识创新模式优化的措施。
 
我国知识创新模式的演变
 
综观我国知识创新模式的演变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在20世纪80年中期以前,我国的知识创新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产学研相互分割的“计划型”模式。知识创新活动基本上由政府科研机构承担,政府科研机构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央直属的科学研究机构、各部委下属的科研机构及各地方政府所的属省级和市级等科研机构,研究项目由政府下达,研究资金由政府拨付。高校以教育为主,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实用型人才。高校很少承担科研任务,高校系统与政府科研系统很少有交流合作。企业以生产为主,除少量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革新外,企业几乎不承担科研任务,企业与高校之间也很少有交流合作。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也拉开了帷幕。我国的知识创新模式逐步由原来的政府为主导、产学研相互分割的“计划型”模式,向以市场为主导、产学研合理分工与良性互动的“市场型”模式转变。随着知识创新模式的转变,在知识创新过程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的功能与角色定位有了变化,产学研之间交流的障碍被逐步打破,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共同组成了新的科研体系。各知识创新主体之间,尤其是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通过合作研发、人员培训、人员流动等多种方式进行着良性互动。不仅如此,高校还直接参与高新技术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高校科技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生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国现阶段知识创新模式
 
状况分析
 
知识创新主要来源于研发,研发产出的成果在不同程度上体现有新知识,反映了知识创新。因此,知识创新可以通过研发投入和产出方面的比较来反映。本文采用国际比较时所常使用统计指标,对我国现阶段知识创新模式状况进行分析。
 
1. 研发经费按执行部门支出比例的变化
 
随着我国知识创新模式的转变,研发执行部门由单一主体过渡到多元主体。本文用1995~2005年的数据进行比较。
 
由表1可以看出,科研机构研发经费支出由1995年的41.9%下降到2005年的20.9%,明显下降始于1999年。1999至2000年期间,有大量的科研机构转制,或转变为企业,或被大中型企业吸收成为企业的内部研发机构。
 
高校研发经费支出的变化不明显,基本在10%左右,但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趋势。
 
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由1995年的40.6%上升到2005年的51.1%,有明显的上升。1995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科研机构研发经费支出相当,都是40%左右。2005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是科研机构研发经费支出的2倍还多,大中型企业成为科研经费支出的主体。
 
2.科研机构和高校按研发类型经费支出变化
 
研发依据其目的的不同研发类型可分为3种类型,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研究的目的是寻求真理,扩大知识,实现体系化;应用研究的目的是以工程为目标,探讨新的知识应用的可能性;试验发展的目的则是把研究成果应用于生产上、工程上。可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知识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更为重要。本文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研发经费投入类型进行比较。
 
(1) 研发机构按研发类型经费支出的变化
 
由表2可以看出,科研机构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由1995年6.9%上升到2002年的13.4%,但近几年又有所下降。应用研究经费支出变化不明显,但总体来讲,仍有上升趋势,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总体趋势是下降的。
 
(2)高校按研发类型经费支出的变化
 
由表3可以看出,高校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由1995年的15.3%上升到2004年的23.8%,虽然十年间有波动,但总体趋势是上升的。高校对应用研究的经费支出,尽管有波动,但总体来讲,变化不明显。对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由1995年的29.6%不降到2005年的25.0%,总体有下降趋势。
 
3.各创新主体职务专利申请授权数比例的变化
 
专利申请授权数是知识创新成果的体现,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中体现的新知识要远大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体现的新知识,因此,本文选取发明专利进行比较。
 
由表4可以看出,高校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占全社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的比例由1995年的27.6%,上升到2005年的30.2%。科研机构则由1995年的32.6%下降到2005年的16.5%,企业由1995年的21.9%,上升到2005年的52.2%。说明在知识创新模式较多过程中,企业和高校的作用在不断加强,而科研机构的作用在下降。
 
4.几点结论
 
(1)企业在我国知识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还未完全确立,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研发经费支出按执行部门比例变化来看,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例虽然不断提高,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在发达国家,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一般占60%以上,日本、韩国甚至超过70%。我国正处在由技术引进和改进型向自主创新过度时期,只有企业真正成立研发主体也就是知识创造的主体和技术创新的主体,自新创新才可能实现。
 
(2)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发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
 
从研发类型经费支出变化来看,研发机构和高校尽管对基础研究经费的支出不断提高,但与其在社会中的功能定位要求仍不适应。作为政府科研机构应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应让位于企业,而我国政府科研机构仍把重点放在试验发展方面,如2005年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仍高达54.4%,超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之和。
 
作为高校来讲,更应该重视基础研究。在绝大多数OECD国家,高校所支出的研发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所占比例大都超过50%,而我国高校基础研究经费比例只占20%左右,如2005年为23.4%。
 
(3)科研机构研发经费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是研发经费支出获得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形式体现,二者之间的对比,在一种程度上反映了研发经费的使用效率。如以2004年和2005年为例。由表1和表4对比可以看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比例与研发经费支出比例基本一致,高校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比例明显高于研发经费支出比例,而科研机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比例明显低于研发经费支出比例。说明高校的研发经费使用效率较高,而科研机构研发经费使用效率较低,有待提高。
 
促进我国知识创新模式优化的对策措施
 
1.激发企业对知识创新活动(或研发活动)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底发布的经济普查第二号公报显示,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仅有11.9%开展研发活动,在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也只有38.4%,说明我国近9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近60%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对研发没有经费投入。
 
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激发企业对研发经费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税收激励是发达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常用的办法,特别是对那些外部经济强的研发项目,政府甚至给予财政补贴。如早在70年代,日本政府规定,凡是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项目,均可从政府那里得到占其研发费用10%~20%的经费补助。澳大利亚政府规定企业研发经费的10%可有政府通过免税的方式提供。
 
我国政府尽管也有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多偏重生产销售环节,如许多地方政府规定,“经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这些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生产出来,而不一定通过企业自己研究开发出来,也就是说没有研发经费的投入,同样可以生产出高新技术产品来。所以,激励政策应由偏重生产销售环节向偏重研究开发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发活动为税收激励的重点,如按研发费用达到企业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适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将更能提高企业对研发经费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重视高校在知识创造活动中作用,加大对高校研发经费的投入。
 
长期以来,我国对高校研发经费投入较少,2005年我国对高校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9.8%,而美国(2003)这一比例为16.8%、德国(2003)为17.1%、英国(2002)为22.6%,可见,我国对高校研发经费投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在发达国家,高等院校在科学研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高等院校占用的研发经费都高于政府科研机构,而在我国高等院校占用的研发经费低于政府科研机构占用的研发经费。当今高等院校的功能正由教育向教育、科研、社会服务转变,高等院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高校不仅是人才培养的中心,亦是知识生产的中心,因此,加大对高校的研发经费投入势在必行。
 
同时进一步优化高校研发经费投入结构。,尽管我国高校研发经费投入结构当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例为23.4%,大大高于科研机构基础研究经费比例11.3%,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仍有很大的差距。在绝大多数OECD国家,高校研发经费投入当中基础础发所占比例大都超过50%(2003年中国科技发展研究报告)。因此,我国高校还应进一步优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基础研究经费的支出,压缩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3.加强企业与高校及企业间的技术合作,探索知识创新活动的多样化
 
随着学科的交叉,技术复杂性越来越高,企业知识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越来越大。企业间及企业与大学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成为企业分担风险、分享信息的有效形式。在美国,企业与企业之间合作成功的案例很多,如美国半导体研究公司,加盟企业有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英特尔公司、美国无线电公司等几十家公司。微电子与计算机公司也有几十家公司加盟,联合研制第五代人工智能计算机。企业与大学合作比较成功的例子有“麻省理工模式”,麻省理工学院以“工业联络计划”的形式,将自己的实验室、跨学科研究中心对企业开放,吸引国内外企业参与合作。
 
同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偏小,知识创新活动能力相对分散。出于同业竞争等原因,国内企业习惯于各自为政的独立研究。这种各自为战的观念必须改变,树立合作的理念和全球化意识,通过合作研究和联合开发,不但可以增强各企业的研究开发力量,避免重复研究,加快研究开发速度,还能共享创新成果,从整体上提高该领域的科技水平,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企业研发人员缺乏造成研发能力不强。因此,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结成研发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发资源进行研发,不失为我国企业开展知识创新活动的现实的选择。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科学新闻》 (2008年 12月 第2期 观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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