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而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国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有深远意义。伴随着改革30年的时代背景,不能不提科技界在该年度发生的大事件:1978年3月18日~31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科技战线的近6000人参加了此次盛会,大会的会标是郭沫若的手书“全国科学大会”,大会的主要贡献:⑴提出了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战略决策;⑵确定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与“知识分子是工人阶段一部分”的思想;⑶明确了科技队伍“红与专”的标准与杰出人才的选拔和培养;⑷表彰科学家,奖励一大批科研成果;⑸讨论通过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之所以从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讲到全国科学大会旨在为拓展改革思路下的城市科技,尤其为引进国外防灾减灾的作法奠定基础。相信没有改革,没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北京安全减灾的地位不会有根本提高。
一、国外安全减灾界
对北京的影响
1.风险分析科学
值得注意,现代历史见证了无数的自然灾害和技术灾难,而风险管理系统并没有能对这些天灾人祸作出充分的准备,致使数十年来触目惊心的灾难接连发生。如1984年印度博帕尔化工厂毒气泄漏死亡2万人,1986年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致使1.2万例癌症患者,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2005年由于应急管理失当导致美国“卡特里娜”飓风灾难等。风险分析科学的目标在于如何更好地制定并维护一个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许多新法律要求联邦政府对消费品、处方药、食品、核电站、环境污染源及工作场所等的风险予以监管,并促进城市区域内以风险科学为工具的安全需求。1980年美国成立了风险分析学会,并创办了国际性期刊《Risk Analysis》(双月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风险分析逐步成为一个包括各种分析性和评定性活动的广泛领域,致力于研究风险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经济影响的定量分析模型;风险管理根据各种标准辨识和描述有利于减缓风险的各种策略;政策设计为选定的风险管理策略提供有效的实施方法等。迄今,全球有许多政府机构已制定出较为实用的风险分析及评估手册,它们可以被广泛应用到许多风险领域。
2.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以来的活动
“国际减灾十年”是美国科学院院长弗兰克·普雷斯博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倡议的,1987年底在第42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决议,确定1990~2000年为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其目的是通过各国一致的国际活动,以减轻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1989年12月在第44届联大上通过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决议案》及《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国际活动纲领》并确定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灾日”,每年公布安全减灾活动问题,通过这些主题的变迁可基本把握住“国际减灾十年”及其可持续减灾活动的国际趋向:
1991年:减灾、发展、环境——为了一个目标
1992年:减轻自然灾害与可持续发展
1993年: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要特别注意学校和医院
1994年:受灾害威胁的地区为了更加安全的21世纪
1995年:妇女和儿童——预防的关键
1996年:城市化与灾害
1997年:水多、水少——都会酿成现代灾害
1998年:信息与媒体——减灾从信息开始
1999年:防灾的收益
2000年:防灾,青年与教育——特别关注森林火灾
2001年:抵御灾害,减轻易损性
2002年:山区的减灾与可持续发展
2003年:面对灾害,更加关注可持续发展
2004年:减轻未来灾害,核心是如何“学习”
2005年:利用小额信贷和安全网络,提高抗灾能力
2006年及2007:减灾始于学校
2008年:减灾重点在医院:设施可靠、医护人员的安全
伴随着“国际减灾十年”活动的全球兴起,1989年4月,中国政府成立了“中国减灾十年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各防灾、抗灾、救灾部门的工作。
3.应急管理的发展与启示
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一系列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法规和政策,全世界第一个应急管理国际组织——国际应急管理工程协会(TIMEMS)1994年诞生,它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主要是:应急服务点的选址问题;应急资源的配置问题;应急资源的调度问题等,在很大程度上对城市安全减灾提出挑战。迄今对城市安全颇具意义的应急项目是:⑴火灾应急;⑵地震应急;⑶交通事故应急;⑷生命线系统事故应急等。
二、北京城市安全减灾的发展
1.单灾种管理体系
(1)气象
单灾种管理体制基本上涵盖了北京城市防灾减灾诸领域,由于灾害的破坏是多方面的,需要从各个方面予以配合,从单一灾害预防进入到多元的系统性预防。历史地看,长期以来,灾害管理由政府包揽,另一方面各单灾种处于分散的管理状态,只有当遇到大灾、巨灾时,才成立或组建起针对某灾种的管理机构如防汛指挥部、抗震防灾指挥部等,单项灾种管理及这些“小综合”的统一管理在减灾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单灾种管理的思路是专业和行政对口,易于协调,但其根本缺陷是分兵把守,对于灾害连锁性、衍生性事件把握不住,同时由于各单灾种重复设置,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自1950年3月军委气象局组建中央气象台,负责全国天气预报,并开展北京地区的大气探测、天气预报和气候分析研究等项工作迄今,北京地区主要有国家级气象科研机构3个,市级气象科研机构2个。尤其在应用气候(气候与城市火灾等),人工影响天气(人工影响雨雪、人工防雹),大气化学等方面为防灾减灾做出贡献。
(2)地震
早在1967年底,北京市设立防震办公室(1973年改为北京市地震办公室),市地震局成立后系统地总结了1966~1976年中国发生的九大地震的孕育背景、条件、过程、前兆、综合特征等,实施了监测网点及其预报方法的技术改造和调整优化;开拓了地震对策、震害损失的预测及其评估、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研究。
(3)洪旱
1949年前夕,北京防洪问题严重,排水不畅,吃水困难,灌溉条件很差。20世纪70~80年代北京出现水资源紧缺、地下水严重超采等问题。在城市防洪方面,逐年加固永定河左堤,使石景山卢沟桥左堤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标准,并建成永定河卢沟桥分洪枢纽工程等,近年来结合城市洪旱防灾并重的情况,强化了雨洪利用,已取得成效。
(4)城市人为灾害
城市人为灾害在城市工业化进程中尤以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能力为标志。195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劳动保护科研机构——劳动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1971年下放到北京市,改名为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迄今已在工业除尘、防毒、防爆、噪声控制、压力容器安全、个体防护、电磁防护、重大危险源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与开发工作。
(5)供电
1954年华北电业管理局中心试验所成立,1957年改名为北京电力中心试验所,1980年改称北京电力科学研究所,主要任务有技术监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科技情报等。在勘测设计、土建施工、发电设备安装、送变电施工、故障诊断维修等方面推进了安全生产建设,使城市供电可靠性有了提高。
(6)消防
北京的消防科技20世纪50年代着手进行通信调度系统的改造;60年代重点进行灭火战术和组织方案的研究;70年代开始进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研制;80年代,进行阻燃材料、阻燃剂的研制,不断开发出新产品。至1990年以来消防工作已由单一的灭火向“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面转变,迄今由经验型防、灭火方式过渡到技术型防、灭火方式。
(7)交通
1949年时,北京的交通信号采用红绿黄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交通管理在道路交通组织中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计算机技术与系统工程理论。交通监视、交通组织、道路管理都有了根本变化。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上分别在⑴道路交通事故勘查;⑵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鉴定;⑶交通事故的预防和统计上做出成绩,使北京城市道路的安全性有了改变。
2.北京城市综合减灾社团的发展
北京减灾协会组建于1994年,它是在1994年“市长季谈会”的基础上组建的,由于二届协会领导的不懈努力,它已成为北京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一支可靠的、为政府决策提供帮助的咨询队伍;同时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自第七届、第八届专门组建了防灾减灾专家组,使综合减灾科技工作专门化、统一化。纵观北京减灾协会近期的工作主要有如下方面:
在市科协的大力支持下,减灾协会本届理事会完成了五项专题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报告对引导减灾协会科学、深入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北京市的应急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 2003年5月完成了《北京城市公共危机事件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提出,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应包括四个系统的建设,即:如何建成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技术支撑系统、应急管理法规系统、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系统。该调研报告从应急管理现状、系统建设思维、系统建设原则、系统构想、指挥中心设计、综合减灾立法等各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受到有关部门、外省市和台湾地区的重视,并索要该报告资料。该报告质量水平较高,荣获了“市科协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和中国科协“优秀调研报告特别奖”。
(2) 2003年7月完成了《生物灾害与危险品泄露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研究》调研。本报告涉及消防、卫生、气象、植保、兽医、安全、城市建筑等不同行业和领域,分析了北京城市发展与公共卫生事件、城市生命线系统事故的危害及严重性,危险品泄露爆炸事故的防治对策,应急预案的要点和预案的实施与保障建议等。该报告获市科协调研报告优秀奖。
(3) 2003年8月完成了《北京城市社区安全文化能力建设调研》。报告从安全社区的基本概念入手,系统地介绍了国外、境外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并结合北京社区建设实际提出了“安全减灾进社区”的若干建议。这一报告也获得了市科协调研报告优秀奖。
(4) 2003年11月完成了《北京市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减灾管理法规的调研》。报告重点探讨了法制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保障关系、法制建设如何促进社会、城市安全的跳跃式发展、“预防为主”与突发事件的关系、应急状态下行使紧急处置权的基本原则等。该报告获市科协调研报告优秀奖。
(5) 2005年完成了《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及其对策的调研》。重点调研了:北京地区雷电灾害现状、雷电灾害成因和雷击形式、目前预防雷击存在的问题、奥运期间防范雷击事故的建议等。
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奥运会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为了吸取历届奥运会在安全减灾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减灾协会于2002年7月筹备参与了第二十二次安全奥运“科技季谈会”,7位专家从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高科技型恐怖活动和犯罪的防范、公众安全文化教育、北京奥运会综合安全减灾应急指挥体系构想等方面提出了重要的综合性建议,其后,又相继提出了9项专家书面咨询意见。
承担北京市防灾减灾建设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有:
⑴ 参与承担《北京自然灾害志》与《北京减灾年鉴》的组织和编纂工作。《北京减灾年鉴》(2001-2004年)合编本于今年汇编完成。
⑵ 2004年3月,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委托,参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任务,完成了《北京城市防灾减灾综合研究》,共分13个子项目。研究成果于2004年年底通过了专家评审。
⑶ 2004年5月,参加市发改委招标,中标承担《“十一五”期间北京城市综合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研究》,研究成果于同年年底通过了专家评审。
⑷ 2004年7月21日与市人大法制办签订协议,承担并完成了《北京城市防灾减灾条例》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研究成果于2005年11月通过了专家评审,与会专家对该项目完成的质量和水平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北京市综合减灾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⑸ 2005年7月受市规委委托,承担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近期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任务。
⑹ 参与修编《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2004年北京“7.10”暴雨造成的城市局部内涝,暴露出了原编制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存在的薄弱环节。2005年4月,应市防汛办委托,减灾协会组织专家参与修编原制定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协会组织8位专家在政府预案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原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在预案中,专门增加了“联动方案”一章。专家还建议:“北京城区防汛预案”在联动方案方面要编制的更详细和更具操作性。修改后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经过了市政府部署的台风“麦莎”演练的检验,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⑺ 受市人防办和民政局委托,组织专家完成了《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保障预案》的编制工作
社会动员保障预案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减轻各类灾害事故损失、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和调配各类应急处置资源的保障“预案”。无预案先例可参考。经10多位专家的勤奋工作和深入研究,完成了该预案,得到市应急办等有关部门的赞许和肯定。
⑻ 参与了有关部门和行业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编、研讨和评审工作
减灾协会组织各方面的专家,直接参与的各类预案有:《北京市交通应急预案》、《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西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朝阳区信息系统建设》、《海淀区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预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等。
⑼《北京城市主要灾种评估指标体系和行动对策研究》课题项目
灾害评估是城市综合减灾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应急预案可实施性的关键性工作。在市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市科委于2005年5月批准《北京城市主要灾种评估指标体系和行动对策研究》课题立项,该课题由减灾协会承担。由于课题涉及面广、灾种较多,为了加强领导和进行有效的协调,在课题研究一开始就筹划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20多个委办局领导为成员的课题项目领导小组和组成了由10位专家参加的课题指导小组。整个课题组共有14个单位60多名科技工作者参与了课题研究。该项课题于2007年4月底完成。
三、北京城市综合减灾法制建设在发展
2003年从“非典”突发事件开始到湖南衡阳大火、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乃至2004年2月5日晚发生的北京密云灯会特大事故及其7.10暴雨北京城市交通出现的一系列尴尬局面,都对我国城市安全减灾机制提出挑战。
目前,我国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是人大针对单灾种个案而制定的法律,虽然它在减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应对灾害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由于许多重大自然灾害常常伴随着衍生(次生)灾害,如地震可能引发火灾、水灾和瘟疫;火灾可能引发房屋倒塌、管道爆裂、交通堵塞等,特别是城市灾害常存在复杂的灾害链现象,在同时发生或相继发生多种灾害时,现有的单灾种的灾害防御法规在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调动和有效利用各种资源方面就显得有些单薄和力不从心。二是现已出台的防灾减灾综合性法规偏重于突发灾害的应对,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虽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进行了规范,却难以涵盖防灾减灾的全过程,既包括正常态下对减灾工作的日常管理、灾害预防,又包括灾害态下灾害的预报预警、灾害发生期间的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防灾减灾的全过程, 特别是灾害预防、公众安全文化教育方面尤为薄弱。
2005年1月18-22日,世界减灾大会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举行,大会通过了《2005-2015年兵库行动框架》,该文件指出:确保减少灾害风险是国家和地方优先任务;将综合风险管理纳入政府发展规划和政策中;建立支持减灾的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建立和加强国家综合减灾机制等。显然,加强综合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成为各国共识。改革迄今,北京市减灾法制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前。这一阶段为北京市减灾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北京市出台的减灾地方法规不仅数量很少,而且多以防灾抗灾工程管理办法为主,如“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这一阶段为北京市减灾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北京市出台的减灾地方法规不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除继续出台和完善防灾抗灾工程管理办法外,对灾害源的管理立法也得到重视。如出台了污染、废气、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的管理办法。90年代后,随着国家减灾法制的逐步完善,北京市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律,如相应于国家“水土保持法”、“矿山安全法”等,出台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同时,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如“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也相应发布。
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到现在。这一阶段为北京市减灾法规体系的初步形成阶段,其主要特征是,各个单灾种的减灾法规进一步完善,如出台了“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基本形成了北京市减灾法规体系的框架,特别是已初步构建起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包括市总体预案和区县19个分预案、34个专项预案、7个保障预案的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在灾害应急管理立法方面第一次实现了综合,体现了综合减灾的思路。
纵观北京市法制建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
⑴建国以来,伴随着国家和北京市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进程,北京市法制建设从起步到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北京市法制建设不断加速,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⑵北京市减灾法规体系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从防灾抗灾工程管理立法,到重视灾害源的管理立法;从主要出台国家减灾法律的配套法规,到致力于制定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减灾法律法规;从仅注重单灾种的减灾法规建设,到建立综合性的灾害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⑶尽管北京市减灾法规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其根本问题在于缺乏一部防灾、减灾的综合性的基本法律——《灾害基本法》。“应急预案”、单灾种的灾害防御法规只能作为《灾害基本法》下的子法,它们一起才能构建起综合防灾减灾法律体系。
鉴于首都北京城市安全的特殊性,综合减灾立法的原则要体现法律调整上的八个关系,即:
①处理好北京平安与首都总体安全的关系;
②处理好城市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关系;
③处理好城市增效与安全保障的关系;
④处理好安全减灾有序管理与必须依法行政的关系;
⑤处理好城市安全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⑥处理好城市安全监管与公众自律的关系;
⑦处理好城市各灾种间、人与自然间的生存与保障的关系;
⑧标本兼治是城市安全减灾的根本大计,重在治标与治本的协调。
四、“安全奥运”建设北京安全减灾的第一目标
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的成功举行,为北京奥运会的安全减灾系统化建设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它既是奥运安保的成功,更是自2003年“安全奥运”观指导下的全程安全奥运建设的成效。我的突出感受有两点,它不仅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后奥运时代仍有指导意义:
1.“安全奥运”建设也是奥运遗产
为公众普及奥运项目知识,落实志愿者培训、全方位展开迎奥运的宣传活动都是正确的,但从完整的“安全奥运”建设着眼,尤其是全体公众、志愿者及其未来参与者的安全文化自护与互救的素质与能力上看尚有不少差距。通过对北京公众安全文化素质调查及北京大学生安全文化教育的现状调查可以发现,如果用高水平、有特色的北京奥林匹克精神去要求公众安全文化的能力,我们尚有许多工作是“空白”,这里不仅涉及对北京奥运“安全状”的期待,更要从客观上对建设“安全奥运”的北京提出安全文化建议上的新思路。从历史上看,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厚重而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北京奥运会能为世界留下哪些特有的文化遗产已成为举办城市必须思考的事,其中按照国际惯例,并结合国际安全形势,做强做实“安全奥运”工作并使之经验传承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需要,更是奉献给世界奥林匹克的精神财富。这里涉及如下问题:
·奥运会必须要求举办国树立安全形象;
·奥运会是一个城市“成人礼”的标志,是安全与危机应对能力的水平;
·奥运会的安全保障不仅仅在于政府,也在于社会群体行为的互动;
·奥运会的“人文奥运”不仅在体育文化上推动东西方文化交流,也必须在安全文化上有所创新;
·奥运会的志愿者是先锋,但他们的安全文化能力教育是第一位的;
2.北京2008年奥运会对“安全北京”建设的启示
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行一定标志着“安全奥运”观念及目标管理的实现,其启示表现在:
(1)它将是对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贡献。因为“安全奥运”观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创造了新经验,因为国际社会面对风险的抉择绝不像今天这样严峻。奥运会的成功举行本身就是在国际大型赛事和活动上赢得了国际水准的安全;
(2)它将是对中国,尤其是北京安全应急管理的全方位的考验。因为“安全奥运观”本身不仅仅是为奥运会所设,它的内涵及内容完全服务于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所以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实质上为北京全面的安全应急管理创造并积累了成功的个案;
(3)它将对中外城市管理、体育文化事业在安全管理上的交流提供了新平台。因为“安全奥运观”是保障北京奥运会“三大”理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实现的强有力措施。如从“人文奥运”建设出发,就要求“安全奥运”要体现人性化,就要求“安全奥运”要体现广泛的公众性,就要求“安全奥运”要体现媒体宣传及应对不测的特殊能力,等等。这些都将成为2008年奥运会为中国留下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珍惜并及时总结这些经验。
北京是中国城市安全减灾研究的先行者,其发展至少应归纳为三个阶段,即:
起步阶段。它主要指1987年12月之前的各类灾害单灾种研究的时期,时间可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无论是国内外,虽然灾害研究已经深入,但以城市作为综合体研究对象的尚未展开,但国内外关于地震、气象、地质灾害、洪旱乃至流行病等的研究、场所安全的研究已有相当水平。以城市为例,更多的关注点是大地震对城市安危的影响,城市生命线系统事故对城市的影响等。
发展阶段。它主要指1989年以后至2003年“非典”后的时段。1987年12月联大42届大会通过169号决议,要在20世纪90年代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国际减灾十年”行动,1989年第44届联大又做出决定在每年的10月第二个周三,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国际减灾日”活动,1996年已将“城市化与灾害”作为国际减灾日主题予以强化。此阶段国内外有一系列城市灾害学专著问世,国内的代表作有本人编著的《中国城市综合减灾对策》(1992年10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城市灾害学原理》(1997年12月,气象出版社)、《中国城市减灾与可持续发展》(2000年4月,广西科技出版社),它们无疑在理清城市灾害规律上成为中国早期研究的专著。
成熟阶段。以2003年4月全世界“非典”泛滥为缘由,中国全面地开始了国家、城市层面的应急体系建设,迄今城市安全管理不论在“四大灾情”明确上,“一案三制”机制建设上,城市超大型工程风险评估诸方面都有了进展。2003年笔者结合2001年“9.11”事件后不断出现的非传统安全,推出了《安全奥运论》专著。可见,城市灾害学或城市安全学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过去的知之甚少到现在的全体科技人员的关注;从过去城市安全隶属于灾害类型到现在各灾种都要纳入城市灾害管理的大范畴。进一步说,城市灾害研究最初不仅不是独立的研究领域,而且往往置于灾害学或安全学之下,从而使它的综合性概念体现不出来。现在的城市安全或称防灾减灾已同全球的城市化进程相联系,任何城市发展都再也离不开对城市安全尺度的把握和要求。
(作者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减灾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科学新闻》 (2008年 10月 第2期 观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