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这一创新性的思想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着极其重要的导向意义。在经济生活中,我们以前更多关注的是“劳动力素质”、“劳动年龄人口的充分就业”这样一些因素,这里暗含着一个逻辑前提是劳动者是被动就业的,对主动创业关注和研究不够。笔者认为,创业的关键是创业能力的大小高低强弱,创业能力是人力资源能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普通民众的创业能力是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的关键,人力资源强国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前提要求。而目前我国从整体上说,创业能力还不强,创业能力需要逐步培育、增强和在实践中不断提升。
创业能力是人力资源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从特定意义上说是创业能力的不同。以我国东部浙江省与中部湖南省比较,前者有私民营企业近400万家,而后者只有不到l00万家,企业多少的背后其实就是创业者人数的多少。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人力因素明显体现在创业者多少上。我国中西部地区工商企业的数量还不足够多、企业素质还不够高,进而影响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和总量。
能力可以有多种划分。从人的主动性与被动性表现出发,西方从事人力资源研究的学者认为,在人的众多表现特征中,主动与否是关键因素,并据此对人的能力作了七级划分。从低到高分别为:能力是消极的,缺乏能力,有较低能力,较有能力,能力娴熟,能力出众,能力卓越。能力越强的人,不仅自己在顺境中能积极主动,在不利的环境中也能尽可能积极主动;不仅自己积极主动,还能激发、影响周围人行动起来,使他们逐渐变得积极主动。积极主动的能力特征正是创业者所必须的,如果仅仅是就业就显得被动简单多了。从一定意义上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
我国人力资源创业能力尚不够强的原因
能力有先天因素,但主要还是后天的客观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是指宏观制度安排和区域环境影响、个体学习实践经历。创业能力的培育特别需要创业实践,特别受环境氛围的影响。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创业能力尚不够强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时间比较短。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现在只有15年的时间。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个人是不需要也不能且没有机会去创业的,人们是“螺丝钉”,都处在生产流水线的一个环节上。
二是教育的观念和体制还不能适应创业的需要。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实际上更多的是重视学历教育,而不是职业教育,对自我创业教育还只是刚刚开始。受教育就是为了就业,特别是为了创业作准备的观念还未深入人心。
三是创业前和创业过程中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目前许多人不是不想创业,而是在犹豫不定,想创业而不知如何起步,创业的门槛对于一般创业能力的人仍然显得高,这就需要政府宏观政策的拉动力、引导力。在一个买方市场的时代,选择怎样的创业项目十分重要,也需要政府和中间组织的信息服务,进入创业过程以后,需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服务,而不是“设障检查”。
四是一些地方创业氛围还不够浓厚。资金、项目、人才都有“扎堆”效应,因此有产业集聚形成集群;个体创业有自我加速度效应;区域经济发展有区域内相互学习放大效应。而有些地区主动创业不够,人们仍然有“等、靠、要”的意识或者是潜意识,这可能与特定区域的文化传统、环境、比较内敛的个性特征、群体性价值观和思维行为方式等有关。
增强人力资源创业能力的途径
当今是一个需要创新和创新不断增强的时代。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创造、创业都是创新,创业就是将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十七大报告同时还指出,“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这些都表明创业具有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关键是要培育个体创业能力。
一是树立能力导向的教育理念。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教育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学历,核心是要培育和增强能力。因此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不仅是职业技术技能教育,还要加强创业能力教育,形成学以致用的风气。
二是建立区域创业环境的激发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业激情,“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要首先落脚到尊重创业上来。创造活力深藏在民众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相信民众的巨大创造力。即使是农村劳动力,对他们进行转移就业培训也可能出现一定比例的创业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也完全可能成为更大的创业者。中西部地区创业主动性比起东部地区要弱一些,因此要下更大的功夫,有足够的耐心,持续不断地培育他们的创业能力。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一些措施、机制。
三是建立创业风险保障机制。现在许多有创业之心而无创业之行者,多是担心个人无力承担创业风险。已经在创业过程中的数量庞大的队伍都有不同的后顾之忧。笔者认为,比起最低生活保障之类的稳定性制度设置,创业风险保险更是积极的发展性机制。如果能在商业保险领域首先试开办这样一个险种,设计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程序,能够部分地减轻创业风险,可大为激发人们的创业积极性。
四是坚持实践原则,鼓励青年人从就业到创业。在社会上应大力提倡先就业后创业。以大学生为例,经历了分配工作——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部分自谋职业——部分自我创业这样一个进入社会的不同方式阶段。应当鼓励青年人从被别人雇到雇别人,从是雇工到做雇主。
五是逐步培育企业家精神。熊彼特认为,大约有25%的人创新精神极端贫乏,他们只能从事经济生活中最琐碎的事务,对社会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大约50%的人具有中等水平的创新能力,这里面可以包括“实际上所有的工商业人士”,他们主要依靠来自经验的常规办事,但也能应付一般的挑战;其余25%的人群,具有超常的智力和意志,但在创新方面仍然有强烈的、不同程度地分化;最后只有少数处于创新精神金字塔的顶端,他们具备成为企业家的资格。他的这一判断不一定科学,但揭示了“企业家精神”是稀缺资源,需要培养和珍惜。而我们国家应大力培育创业者,逐步使其中优秀者成为企业家。
六是创业者个体要正确对待创业过程中的“创伤”。“创伤”就是创业中的挫折、失败。仅有“创业光荣”的理念还不够,不能持久,还要有“受挫正常”的心理准备和乐观主义的创业精神状态。建立新中国,“创业艰难百战多”,社会主义建设也经过艰难曲折的探索,和平年代的个体在经济领域创业也会有诸多困难。如何对待困难、挫折,如何进行自我挫折管理,能否百折不挠,是创业能力的试金石,是创业成败的分水岭。
总之,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创业能力增强了,人力资源能力就提升了;人力资源强国建成之日,就是全面小康实现之日,也是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之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