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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企业研发内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 ——关于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化”趋势的思考 |
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应包括三个阶段:研发阶段、孵化阶段和产业化阶段。在我国实施市场经济体制之前,研发阶段的工作基本由高校、政府科研机构承担,企业只从事孵化和产业化阶段的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科研与生产走向紧密结合,企业将活动的范围向产业化的源头延伸,把研发阶段合成于企业内部,建立自己的研究机构,从事研发工作。企业研发内化是指企业研发机构的日常化、制度化、组织化及研发投入的增加。当前,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研发内化趋势不断加强。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的比例显著高于传统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化趋势加强的现实原因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不得不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财富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得到重视和加强。一是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两次修改专利法,参加了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协定,并且是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字国。二是在司法和行政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建设大大加强。近几年来,经司法程序,各级法院判决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每年有三千多件,经行政机关调处或做出处罚的有几万件,有力打击了侵权行为。三是我国加入WTO后,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争夺、控制中国市场,对国内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尖端技术封锁。如果我国企业仍注重引进、模仿方式来技术创新,只能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永远不能拥有一流的技术,也不可能创新出具有独占性的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完善的条件下,我国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必须开展自主创新,而实现自主创新的关键在于掌握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不可能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为了拥有核心技术,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从事研究开发,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更是如此。
二、企业竞争的前移,要求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以加强研发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的将是一个技术更新速度加快、开放程度不断扩大的市场环境。企业间竞争的焦点已从过去的生产前移到技术创新,过去企业通过大规模生产,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价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现在企业通过利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及利用柔性生产来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以高品质和个性化来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成为企业在市场上立于不败的法宝。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建立和完善既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又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已成为企业能否在激烈竞争中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在发达国家,百分之百的大中型企业都建立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以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
伴随我国经济市场化的加深,竞争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要提高企业核心技术能力,使企业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仅依赖引进、模仿创新是不行的,企业必须拥有自主创新能力,不可能存在不从事研发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因此,企业竞争由生产向技术创新的前移,必然要求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而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在于通过建立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能力。
三、产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以加强研发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原先的数量扩张增长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企业不得不充分发挥规模、品牌、技术等多种优势。在改革和竞争的推动下,高技术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资金、技术、人才资源向大企业集中,大企业的市场份额明显增加,从而导致产业集中度上升。产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研发能力:一是集中性市场中的企业与竞争性市场中的企业相比,能够更好地筹集研发费用。这是因为垄断性企业可以获得垄断利润,其积累要比竞争性企业多得多,能够提供更多的经费,用于研发活动。二是研发也存在规模经济问题,集中性市场中的企业可能具有研发方面的规模优势。一方面,垄断性企业可以购买大型的、专用于研发的设备,吸引和聚集许多领域的专家,共同进行研发,并利用自己庞大的销售网络,迅速地将研发成果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创新必然带有风险,垄断性企业的规模大,更有能力承受巨额的研发经费带来的风险。三是集中性市场中的企业数量较少,如果其他企业非法运用某企业的研发成果,能够比较容易地被发现。因此,集中性市场的研发成果保护成本较低,有利于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强研发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化趋势加强的理论解释
我国企业研发内化趋势加强不仅有现实的原因,而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作用的一些理论也可以对其进行解释。本文依据市场交易费用论进行理论上的原因分析。
一、技术成果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一旦某个地方发明并应用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那么在另一地方使用它的边际成本就很低,甚至为零。虽然技术成果也是一种社会财富或资源,但它和石油、钢铁等有形财富或资源不同。对石油、钢铁来说,另一地方的使用必须减少原产地所能使用的这种资源的数量,而对技术来说,另一地方的使用也并不减少原产地所能使用的这种技术成果的数量。因此从社会的观点来看,有效地配置资源的条件是根据其边际成本定价,那么这种技术成果的价格就该为零或接近于零。这样便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这种技术成果没人愿意提供,要么订价不合乎效率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技术成果的交易,市场机制是有缺陷的。所以说企业不可能完全依赖市场交易来获得所需技术成果,企业在其所需技术成果不能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情况下,必须自己从事技术成果的开发,建立企业自己的研发机构。
二、技术成果的订价受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困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技术成果作为商品具有特殊性,它不像石油、钢铁等有形商品,在交易完成之前,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商品信息,能充分了解所购买商品的质量、品质等所有细节。而对技术成果交易来说,在交易完成之前,买方只能通过卖方对技术成果的描述,知道其一般性特点和大致的机理。无论如何,在买方付钱之前,卖方不会将成果的全部细节都向买方公布,否则便等于买方已免费得到了这项技术成果。于是买卖双方之间便存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卖方会根据他掌握的全部情况向买方索取某一价格,为了获得这一价格他不肯预先公布他掌握的全部信息;而对买方来说,如果不了解有关细节,又如何准确地判断这一价格是否合理并接受它呢?这说明技术成果的交易或者难以成交,或者要付较高的交易成本。在交易成本过高的情况下,企业作为技术成果的需求者必须自己从事技术开发,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
三、不确定性的存在使不对称现象难以克服
在技术成果交易中往往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比如买卖双方打算交易的是制造一种新型饮料的技术成果,卖方可以让买方亲口尝一尝用这种技术所制造出的新型饮料,并且告诉买方购买并恰当地使用这项技术成果,也可以制造出同样的产品来。但谁有把握保证买方能真正恰当地使用这项技术呢?特别是涉及到高技术成果的转让时,问题就更为复杂,不确定性更多。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无疑会减少成交的可能性,不确定性越多,实现交易的可能性会越小。技术成果市场交易受阻必然导致作为需求者的企业自己建立研发机构,开发其所需技术成果。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的不完全性导致许多交易无法通过外部市场达成,或即使达成也要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寻找相应价格的成本,确定成交条件、签约、履约及为避免对方违约而付出的成本等。一旦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低于市场的交易成本,企业便获得了扩张的动力,这种扩张动力会促使企业自己从事技术成果的开发,研发内化便随之出现了。
推进研发内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和研发重要性的认识
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密集化的产业,知识和知识产权在其发展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同时知识产权也是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的重要依托,国际经济已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其核心正逐步演变为知识产权的竞争。在许多重要的领域,发达国家利用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强大优势,不断加大对我国的制约和控制,严重地挤压了我国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空间。在加入WTO后,我国企业要直接面对掌握大量知识产权,和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外国企业,形势十分严峻。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提出,一定要把涉及经济命脉和某些关键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面对严峻现实,我国企业要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转变观念,树立全球化意识,加紧利用WTO有限的保护期来建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研发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多元化投资机制
与固定资产投资相比,研发投资风险较大,所需资金量多,对于规模较小的我国企业来说,它们难以承受。因此,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导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来为研发投资筹集资金势在必行。
加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入,企业要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强度,扩大我国企业研发投资规模。国家可规定基本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并对研发经费的提取给予税收优惠。税制激励是发达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资常用的办法,特别是对那些外部经济强的研发投资项目,政府甚至给以财政补贴。如在上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规定,凡是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项目,均可从政府那里得到占其开发费用10%-20%的经费补助。澳大利亚政府规定企业科技开发费用的10%可由政府通过免税的方式提供。
不断完善优惠政策的执行方式,我国政府也有不少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多偏重生产销售环节,如许多地方政府规定,“经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这些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生产出来,而不一定通过企业自己研究开发出来,也就是说没有研发的投入,同样可以生产出高新技术产品来。所以,激励政策应由偏重生产销售环节向偏重研究开发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发活动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非营利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以利于银行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建立多种形式的中介融资机构,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用于改善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尤其要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风险投资一般不投向成熟企业,而是倾向于那些风险大、市场前景好的研发项目。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研发人才管理体制
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关键还要靠大量的优秀研发人才,企业应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研发人员创造施展才华的环境。
提高研发人员的薪酬水平。那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低报酬待遇最终只能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通用、西门子、摩托罗拉、柯达等公司的高薪酬始终是它们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法宝之一。
要打破企业的“大锅饭”,以“高绩效、高奖励”为标杆,实行差别激励。只有与绩效挂钩的薪酬福利,才能真正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借鉴西方企业富有成效的股票期权、股票增殖权、劳动分红等非现金的长期的激励措施,使研发人员必须考虑中途离职的经济损失。这样,既可以激励研发人员努力工作,同时又给他们加上“金手拷”,起到留住人才的作用。
重视精神激励的需要。采取兴趣与环境激励、权利和地位激励、尊重与荣誉激励、成长空间与自我实现激励等多种精神激励方式,增强人才吸引力度。有时精神激励的巨大创造力和持续的内在动力是物质待遇的激励作用远不能及的。
四、建立企业研发的评估体系,提高研发效率
对科技投入多,其产出未必成正比。如何有效地使用研发经费,使国家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的决策者能够有效地分配和使用经费,企业能够有效地选择和管理科研活动和项目,对研发的评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研发指标是评价国家、企业和研究机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主要参数之一。国外对研究开发活动进行评估已有多年的历史,OECD于1964年发表的《研究与发展调查手册》,已成为各国进行研发调查统计的依据。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也都已建立了研发的统计方法和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对研发的统计方法。因此学习和借鉴国外的评估方法和经验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为了便于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在全国性科技统计中加入研发的统计指标。同时,政府做好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并制定有关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
(本文为“2007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研究成果。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