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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嘉 来源:科学新闻杂志 发布时间:2008-1-7 14:55:31
保护文化多样性进入自然保护区视野
——简记荔波会议与《荔波共识》的形成
 
这是第一次中国同东南亚地区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共同召开的网络会议, 在谈到为什么会选择“文化多样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大会的主题时,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秘书长韩念勇指出:“从单纯保护生物多样性转向关注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并重,是现代化全球化发展的必然。在我们摆脱GDP发展的模式向和谐发展转变的今天,我们关注人们在经济收益上的公平的同时,还应注意与自然和谐的本土文化的传承发展。” 会上各方面代表都一致认为这一主题十分重要,就像中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田小刚秘书长所说: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题目,是主张探讨多元文化的发展途径以应对我们在环境领域面临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前沿性和鲜明的时代感。
 
一个探讨“文化多样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会议,2007年11月中旬在贵州省荔波县召开,与会者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的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会议达成一项有国内44个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的《荔波共识》。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前提下,将存在已久的文化多样性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体系中,就是《荔波共识》的核心。
 
建立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缘由
 
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1年开始的国际人与生物圈计划,其目的是建立一个学习和实践的平台,将科学家、决策者的意见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实际相结合,通过智力投入和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以解决当地现实问题为目标,来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使之成为探索和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样板。荔波会议上,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为内蒙古辉河、贵州宽阔水等8个新加入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保护区授牌,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成员达到了122个。另外,黑龙江兴凯湖保护区和广东车八岭保护区也在今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纳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中国在这一国际网络中的保护区数量至此达到28个。
 
中国自上世纪50年代建立自然保护区,到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近30年的保护区建设大发展,现在已经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65个(截止2006年底),国家对保护区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大。不论每个保护区主要保护的具体对象是什么,植物、动物,湿地、森林,等等,总体说来,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丰富、平衡和谐的生态系统都是最主要的目的。
 
但是,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人,处在什么位置?长期以来,保护区的建立一般都是在当地社区之外建设一套机构,把保护简单化为禁止人类在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这不仅限制了更多地方建立保护区,也把保护与人对立起来,使多少保护区都陷入一种“困惑”——保护区的建立,往往与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矛盾甚至相当尖锐,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关系上与当地社区发生严重冲突。比如大象、野猪等野生动物祸害农作物,老虎吃家畜;当地人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传统采集、渔猎被禁止,失去重要收入来源;在归社区百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地中珍稀物种的保护工作受到阻碍,等等。
 
在中国很多地方,当地居民世世代代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现代生产方式与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改变了传统的天人合一的自然经济,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破坏了生态平衡,现在却要当地原住民放弃家园背井离乡,改变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为他们设计 “新生活”,而这种人为设计的“新生活”,违背了自然规律,往往会带来新的生态问题。
 
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的提出与后来的发展,都是基于人在生物圈中地位的考虑。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度,这个思路和理念就更重要,更有意义。加入生物圈网络的保护区,在实现保护目的的过程中,由于综合考虑人的利益与社区经济发展,使保护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有了新途径。
 
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建立并逐步扩大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十几年中,面临了保护区诸如体制、经费、人员素质及保护区自身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各个保护区解决问题的实践,不断地摸索与深化认识,“保护生物多样性与保护文化多样性相结合”的理念凸现出来。
 
文化多样性
 
不能置于自然保护的视野之外
 
在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联合国颁布“生物多样性公约”;到200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同样,指出了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联系。中国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国。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生物圈保护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如此认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家目标以及履行两个国际公约,要求我们不能再将文化多样性置于视野之外。
 
这次在荔波会议上形成的共识,实际上就是十几年来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以及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各成员保护区不断调研、探索、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荔波共识这样表述:文化多样性是人类适应社会发展,同时也是在适应迥然各异的自然环境过程中与生物多样性相互作用、协同演化的产物。当今时代,生物多样性所面临的威胁,除了来自经济发展之外,在许多地方越来越明显地与本土文化的丢失相关。多元文化在我国久已存在,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关注文化多样性是我国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履行职责、深化管理的需要和体现。
 
荔波会议上,多种乡土文化的展示,深刻地表现了这些文化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藏民族对神山圣湖及自然万物的膜拜;蒙古族等民族的游牧传统;西双版纳靠文化信仰力量保留下来的森林;荔波当地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的蓝靛印染、竹枝造纸、吊脚楼式的民居及祭祀神树等风俗,都展现着对自然永续利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智慧。东南亚国家的学者和保护区管理者带来的实践经验,如菲律宾在保护区内发展野蜂蜜产业,替代矿产开发,即保护了野生物种,也给乡民带来经济收入,成就了甜蜜事业。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的代表也介绍了各自传统的乡土文化与自然保护间的关系及工作思路。
 
跨学科、多视角地解读文化多样性
 
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价值
 
不仅是保护区工作者,社会学者、生态学家等都遇到传统文化与现代发展间的冲突,荔波会议邀请了多方面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视角来解读这一共同的话题。
 
如湖南省吉首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研究所的杨庭硕教授从人类学的视角指出,不同民族文化中蕴含着各不相同的利用资源的生态智慧、技能和技术,这正是生物多样性得以保持的原因,而这些生态智慧、技能和技术也是人类取之不尽的宝库。多元民族文化的并存构成了一个多重价值定位的人类社会,导致资源利用的多样化,有利于分散人类社会对地球资源的压力。同时,多元文化并存也是人类社会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根基。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于长江教授则认为:在中国,目前生态问题的症结,说到底就是缺乏生态保护的意识。占据社会主流的人群大多生活在城市里,远离自然,远离乡村,他们对所谓的“生态保护”只有抽象的概念,而没有实际需求。而且今天的主流社会本身,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生活需求和意愿的单面化,无论是城市设计、消费导向、娱乐需求,包括社会整体都是走向单一标准单一趣味。社会太缺少个性,缺少另类。传统文化中培养出的健康的情操与情怀,审美和心灵需求的取向都被忽略。如何在现代社会回复这种对自然的敬仰,摆正人类的位置仍然是个难题。我们必须消除对“现代化”的误解和对“发展”的幻觉,才能看清现在的情况,让主流文化真正从根本上进行反思。
 
著名音乐人陈哲先生则强调要“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生存空间”,他说:若把文化的存在机理看成是一棵大树,A是根,B是树干,C是树叶和花朵。根文化A是该种类文化的基石,可以当作基因库来看。根本身不是为了展现给外人看才存在的,而是支撑着整个系统,里面包括了种种的传统的智慧以及古老的祭祀等宗教信仰。B是A的延续,比如可视性的一系列的文化产品和表达。C的典型是树梢和花朵,具市场化倾向,更多体现为艺术家和社会的摄取再造。我们的工作就是搜寻挖掘B,并把B拿到外面的世界,通过展示,引起外界的注意。而在保护挖掘传统艺术形式的同时,更为紧迫的就是要保护好其赖以生存的村寨文化环境,这也是A所深深扎根的土壤。
 
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哈希·扎西多杰先生认为:藏族崇信佛教,敬畏自然,禁挖石动土、污染水源和杀生滥猎等与自然相矛盾的行为的一系列禁忌,尊重一切生命的传统观念,在这样的文化多样性丰富的地区,如果能依靠当地的社区和传统文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将是最低成本、全民参与、最可持续的途径。
 
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调研员胡敬萍老师则在大会报告中强调说:我们对于民族地区的发展要重新审视其深层文化的价值,将这些民间知识智慧科学合理的内涵融入到现代的管理的理念中,制定并形成更加适合于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民族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群体作为主体在本地区建设发展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不是做他们的救世主。将少数民族的声音纳入到决策过程中去,建立一种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的少数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决策机制。
 
面对这些问题,《荔波共识》建议:在继续探索和认识生态系统的同时,弥补对文化系统,特别是文化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关系的认识;调查、收集、整理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当地知识、习俗、信仰,作为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资源;将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内容纳入自然保护区的职责范围,并明确写入正在酝酿出台的自然保护区法;支持一切植根于当地文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事物,包括传统知识、乡规民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并尽可能将它们纳入有关的法规、章程;对实施的工程和项目,除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外,还应考虑对当地文化的影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影响评价或者文化影响听证程序;积极帮助当地文化产品寻找和开辟市场,同时避免市场对当地生态与文化的负面影响。其核心就是将文化多样性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体系中。
 
需要关注、探讨与实践的
 
崭新而艰巨的工作
 
并不是否定现代文明与发展,文化多样性是共存共赢互补的理念。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在早些年就提出通过乡土产品进入市场、生态旅游等等方式,既保留优秀的、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传统文化,又使独具特色的风情风物进入市场经济,给当地带来收益。文化,绝不仅仅是原生态的歌舞表演和服饰工艺,而是能够生成这些歌舞、服饰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如何既保留保护又有所发展,与其他文化共荣,需要智慧,同样是多样性的思路。
 
在荔波会议上,九寨沟保护区介绍了他们曾经的困惑与现在的出路,在发展旅游中使当地藏族致富,却丢失了藏文化的内涵;而在今后的发展中,回归藏文化传统,因此丰富旅游品种,就是他们的努力方向。
 
西双版纳保护区为解决人象矛盾,一边是加大对百姓损失的补偿,另一边为大象种“口粮”,建设大象的食源基地;保护区与社区签订责任联保协议,社区共管,利用当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如轮耕、改造林下植被,等等,把大象留在保护区内。
 
荔波茂兰保护区的民族扎染、土布、刺绣,正在面临市场化运作,现在只是等游客上门,零星出售,而组织批量化和标准化的生产,为游客准备参与式的工艺制作项目,都是发展方向。
 
由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主持起草的《荔波共识》,最后一段这样说:文化多样性存在已久,但是将其纳入当今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中,却是一件崭新而艰巨的工作。……只要我们以切实的行动关注文化多样性,就能够更加有效地肩负起我们的使命——一步一步地推进人类与地球的和谐共处。
 
链接
 
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于2007年11月7日至13日在中国贵州荔波县召开了第15次年会,大会题目是“文化多样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会议期间共有50个自然保护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围绕大会主题签署了《荔波共识》这一重要文件。
 
《荔波共识》
 
我们来自全国各地,为交流和贯彻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的一个重要理念:“保护生物多样性与保护文化多样性相结合”而汇聚贵州荔波,探讨在中国的当前形势下,如何通过文化多样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这样一个重要而具有历史意义的话题。
 
我们高度关注这一话题,是因为: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们的职责,而生物多样性早已与文化多样性密不可分。文化多样性是人类适应社会发展,同时也是在适应迥然各异的自然环境过程中与生物多样性相互作用、协同演化的产物。然而,这一客观事实以及两个多样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被我们透彻地认识;
 
经济全球化与飞速的现代化发展,使生态问题连同与之相关、隐匿其后的文化问题凸现出来。生物多样性所面临的威胁,除了来自经济发展之外,在许多地方越来越明显地与本土文化的丢失相关。文化多样性成为全球化和现代化背景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话题;
 
我们国家正在从追求单一GDP发展转向科学与和谐发展的路径。1992年联合国颁布了《生物多样性公约》,200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两个公约都明确指出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之间的联系。中国是这两个公约的缔约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家目标以及履行两个国际公约,要求我们不能再将文化多样性置于我们的视野之外;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仅有几十年历史,但是多元文化在我国却久已存在,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可供我们汲取,以帮助我们应对和缓解所面对的各种压力。关注文化多样性是我国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履行职责、深化管理的需要和体现。
 
一、我们需要直面的问题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是从封闭式保护的传统方式中走过来的,封闭式保护的确制止了一些违法行为,但也常常使我们困于同当地社区的矛盾之中;
 
·在我们以往的理解中,生物多样性保护只是与科学和政策相关的话题,而与当地文化传统关系甚微,甚至是对立;
 
·我们曾经将传统习俗与信仰视为迷信而一概摈弃,甚至今天一些项目和政策还在有意无意不加分析地把取代和淘汰传统作为目标;
 
·为了生态目的,搬迁原住民正在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这看起来很方便和彻底,但也往往使实施者陷入始料不及和更加深层的困境之中;
 
·一些融资行为和项目实施对吸收保护资金和带动经济发展确有必要,但是常常触犯原住民的利益乃至敏感的土地权属问题;
 
·较之资源索取型发展,旅游带来了生态友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了对当地环境和社区传统新的负面冲击;
 
·一些建设项目,尤其是生态项目正在加大对当地的生态补偿,这是进步。但是补偿什么?如何补偿? “养起来”的办法是否得当?一系列新的问题正在浮现出来;
 
……
 
上述种种困扰提醒我们,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正在遇到更加深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一个我们并不十分熟悉的话题--“文化多样性”息息相关。这便需要我们增加一个新的视角—文化的视角,去观察和判断问题。
 
二、我们认为:
 
将文化与自然分离是封闭式保护的症结
 
·完全封闭的管理方式之所以反复地被实践证明难以取得成效,是因为在禁止不合理的利用之时也将长期与自然融合的本土文化人为地阻断了。脱离了当地的文化根基,也便失去了那里的文化主体—当地居民的支持;
 
·封闭管理的片面性已经被大多数人所认识,但是目前着眼于当地居民参与的管理方式还仅仅限于经济利益方面,将当地传统知识和智慧纳入保护体系,或者说将保护管理与本土文化的传承发展相结合亟待提到日程上来,因为经济上的公平和补偿无法替代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尊重本土文化须尊重其土地权属
 
·没有一种文化不依赖于滋养她的土地。尊重不同文化必须尊重与之相关的土地权属和历史。现代化经济发展如修路、开矿、筑坝、开发景区等等,往往要占用原住民生活已久的土地,甚至将他们搬迁。这些工程如果不考虑文化因素,往往会导致一些与环境友好的当地传统的彻底丧失,并常常引起连锁的生态问题。
 
旅游发展不可离开本土文化的根
 
·旅游发展使本土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这种重视不应止步于歌舞服饰等展示,还应当关注充盈着大量本土知识和智慧的生活方式的传承和发展,否则会本末倒置,甚至舍本逐末,因为生活方式是文化的根基,也是文化与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最直接相关的内容。
 
应发挥乡规民约、宗教信仰的正面作用
 
·一些民间习俗和宗教信仰中往往包含着朴素的、基本的生态意识和观念,长期以来规约着人们的行为,维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往往比现代的法规条例行之有效。我们需要改变对它们一概排斥的态度,挖掘和发挥其积极作用。
 
科学与传统需要互补
 
·生物多样性保护既需要现代科学知识,也需要传统知识。成功与失败的实践一再告诉我们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互补关系。但是这种关系被“科学技术能解决一切问题”的偏见掩盖了。现在需要我们重新认识两者的关系,使它们在保护管理的实践中相得益彰;
 
·传统知识多是在习惯和风俗中习得和传承的。较之现代科学,传统知识往往缺乏系统的整理和记录,并只适用于特定的环境,这是传统知识具有多样性的缘由,也决定了其局限性所在。发掘其潜在作用需要我们转换思维和置身于不同的语境去深入体察;
 
·尊重和继承传统中有益于生态的知识和智慧,需要重新审视我们已经习惯的“现代的就是先进的,传统的就是落后的”这一判断标准。矫正这一标准并非意味着回到传统和拒绝现代化,而是倡导对文化差异的包容,对各种文化意愿和选择的尊重,以丰富现代化发展的理念。
 
文化转变和适应不可强制
 
·每一种文化都是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不断扬弃和演进,都需要向其它文化学习。我们在保护管理中遇到的某些“阻力”实质上是文化的转变和适应问题,不可简单地靠行政力量去强行解决。
 
最终的问题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发展?
 
·整齐划一、片面追求物质的现代发展急剧消减着生物多样性和损坏着地球生境。这就向人类,特别是我们这些自然守护者提出了一个终极问题:什么样的发展才能使人类和地球获得双赢?也促使我们沿着与地球上千差万别的环境相适应的多样文化的脉络,去探讨发展和保护的新思路。这一切告诉我们:生态问题和发展问题说到底都与文化密不可分。
 
三、我们建议
 
·在继续探索和认识生态系统的同时,弥补我们对文化系统,特别是文化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关系的认识,尽快补上这一课;
 
·扩大社区参与管理的内涵,增加“自下而上”、“自组织”、“本土化”的内容和机制,使当地居民真正成为保护主体;
 
·调查、收集、整理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当地知识、习俗、信仰,作为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资源;
 
·将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内容纳入自然保护区的职责范围,并明确写入正在酝酿出台的自然保护区法;
 
·支持一切植根于当地文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事物,包括传统知识、乡规民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并尽可能将它们纳入有关的法规、章程;
 
·对实施的工程和项目,除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外,还应考虑对当地文化的影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文化影响评价或者文化影响听证程序;
 
·积极帮助当地文化产品寻找和开辟市场,同时避免市场对当地生态与文化的负面影响。
 
文化多样性存在已久,但是将其纳入当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系,却是一件崭新而艰巨的工作。以上仅是我们的初步认识,这些认识有待于在实践中深化和修正。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以切实的行动关注文化多样性,我们就能够更加有效地肩负起我们的使命:一步一步地推进人类与地球的和谐相处。
 
(《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截止2007年11月已有122个自然保护区成员,其中28个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
 
签署单位:
 
1. 贵州茂兰生物圈保护区
 
2. 吉林长白山生物圈保护区
 
3. 广东车八岭生物圈保护区
 
4. 云南高黎贡山生物圈保护区
 
5. 浙江天目山生物圈保护区
 
6. 内蒙古赛罕乌拉生物圈保护区
 
7. 四川卧龙生物圈保护区
 
8. 云南西双版纳生物圈保护区
 
9. 江苏盐城生物圈保护区
 
10. 陕西佛坪生物圈保护区
 
11. 内蒙古达赉湖生物圈保护区
 
12. 黑龙江丰林生物圈保护区
 
13. 浙江南麂列岛生物圈自然保护区
 
14. 福建武夷山生物圈保护区
 
15. 四川九寨沟生物圈保护区
 
16. 广东鼎湖山生物圈保护区
 
17. 湖北神农架生物圈保护区
 
18. 内蒙古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 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 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1. 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 深圳福田内伶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 黑龙江凉水国家级保护区
 
24. 湖北长江新螺段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5. 湖北长江天鹅洲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6. 安徽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7. 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8. 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9. 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0. 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1. 江西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2. 广西木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3. 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4. 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5. 广西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6. 广东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7. 贵州习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8. 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9. 山西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0. 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1.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2. 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3. 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4. 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5. 北京人类生态工程学会
 
46. 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47.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政府
 
48. 内蒙古阿拉善白绒山羊协会
 
49. 内蒙古阿拉善双峰驼保护协会
 
50. IUCN/SSC/两栖动物专家组中国区
 
(作者单位: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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