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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焦点

 

一、本科生是否有论文署名权?

如果贡献足够大(量化的话,大约10%以上吧),还是应该参与署名的。还有一些时候,博士后或者研究生把实验的条件都摸索好了,只让本科生做一下就得到可供发表的结果,这时,其实他们的贡献非常小,因为设计实验和摸索实验条件的时间比最后做一次得到数据的时间要多很多。但是,因为发表的文章会用到他们得到的数据,所以也应该加上他们的名字。唐凌峰:本科生是否有论文署名的权利及剽窃的标准

认为其贡献不足5%,不能加进作者名列,是不成立的。能否进入作者之中,在于贡献而不看身份,不能因为是本科生,就不加入作者中。李飞:关于论文的署名

如果本科生做出了有效的工作,导师或师兄在发表论文时理应将其署名为共同作者。何为“有效的工作”?这里是指还没有达到常说的“有意义”,又不足以单独发表论文的研究或实验工作,甚至不能单独成为发表论文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原因是时间短、学生的自主性少或者学生自己还没有产生独立完整的学术思想等。但对后期的研究工作确实能够提供明显的借鉴或指导作用,那怕是证明某条工艺线路行不通也是有效的。王修慧:本科生做了有效的工作,理应将其署名为共同作者!

二、署名不当还是成果剽窃?

我倒是希望教育部干涉这件事情,可以判定苏州大学的恽教授剽窃,并作为一个案例来规范我们的教师和学生。如果这样做了,我们的教师将非常谨慎地对待学生毕业论文的内容,他们将不允许把与学生共同发表的文章中的许多内容写入学生的毕业论文,因为一旦写入,那那些成果将完全为学生所有,教师将放弃成果的所有权。这样一来,我们的大多数看上去不错的毕业论文将不复存在。许多毕业论文将“惨不忍睹”,但是,这将更为真实。为了使毕业论文好看一点,学生们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冯大诚:判定恽教授剽窃对我国学术界是好事

读过学生戈鋆的文章后可以看出,恽教授是学生戈鋆论文idea的提出人,学生戈鋆没有这个idea的所有权,所有权归恽教授所有。既然如此,恽教授如何处置这个idea的产物(此处是论文)有完全的自主权,学生戈鋆状告指导教师剽窃不能成立。张守勤:判定恽教授剽窃是制造冤假错案

只要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与恽自求教授的文章做一下比对就可以判定,一是看结果,恽的结果与学生论文的主要结果是不是一样?如果有所改进,那么结果不算剽窃。就像你证明了1+3,他用你的方法证明了1+2,你不能简单地说他剽窃了你的。如果结果已知,一方改进了另一方的方法,也不存在剽窃问题。曹广福:恽教授有没有剽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