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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美的奖励制度,靠的是不断完善” |
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聚焦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
本报讯(见习记者赵睿)7月15日上午,中国计算机学会(CCF)青年计算机科技特别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上,专家们就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具体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针对目前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中政府部门是推荐主体,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参与较少,行政色彩较浓等问题,《方案》提出用“提名制”代替“申报制”,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五所原所长刘爱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提名制’淡化了政绩色彩,会优于现在的‘申报制’。”
对此,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包云岗表示认同。他同时指出,一定要对提名人自身的素养严格把关。“无论是诺贝尔奖还是其他高质量的奖,提名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提名制’理论上很丰满,但实际做的时候,提名人可能会产生一些顾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苗启广解释说,“提名者要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等责任。有时他们可能对项目并没有理解到很深的程度,但是要对被提名者负责。这就导致提名制在可操作性、可实践性上有难度。此外,将来如果出现异议,对提名者的信用可能产生影响。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梳理落实可行性方案。”
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秘书长唐卫清赞同将国家奖的评议交给学术共同体,但同时也表示了担忧。“学术共同体层次参差不齐。中国计算机学会已经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评奖机制,但有些学会未必准备好了。”唐卫清直言。
据了解,《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全程监督科技奖励活动。在增强奖励活动的公开透明度方面,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韩银和建议设立公开透明的机制处理重大质疑。他说:“国家评奖过程中已经允许个人报名去听,我们在很多方面已经很公开透明,政府应该做更多的有益探索。”
“诺贝尔奖在科技奖励里面是一个典范,但它早期也不是完美的。没有完美的奖励制度,靠的只有我们不断地完善。”包云岗说。
据了解,中国计算机学会长期关注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机制改革,曾于2015年1月公开建议政府退出国家奖评审;同年10月,召开屠呦呦获诺贝尔奖启示特别论坛,建议评奖主体应该为个人,并于12月举行“国家重大科技奖励应如何评选”专题论坛。
《中国科学报》 (2017-07-17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