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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小华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2-13 21:54:40
提防创新政策的自伤和误伤
 
□段小华
 
费了大力气研究并着力推动的创新政策如果并没有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更没有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将是个巨大的悲哀。近期看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调查的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一个突出印象是我们的创新政策成本太高,效益太低。初衷很好的政策,由于粗陋或不当的设计,其结果反倒造成自伤和误伤。
 
拿最受关注的研发费用加计抵扣政策来说。2008年,调查到的340家企业(大部分是国家认定的创新型企业),被税务部门认可的技术开发费为262.6亿元,抵扣了28亿元,平均每家不过512万元。其中只抵扣了1万元到49万元的,占了30%;50万元到100万元的占15%。也就是说有近一半的企业实际只抵扣了不到100万元。
 
但是为得到这区区几十万元,企业要花费的精力可不少。报告说宁波某企业反映,当地税务部门要看所有开发费的原始凭据,为此,企业花了一万元复印了3大箱的材料,还不知道最后到底得到了多少。且不论企业创新本身的风险,就是要帮助这些企业,我们的政策可能也是短期的、伤害性的。
 
对企业而言,一些创新政策是在添堵。为得到政府一点支持,要费九牛二虎之力,不是增加了便利性,反而是增加了痛苦指数。企业不会管这个政策是科技部门还是财税部门制定的,他会认定为政府部门在给他们找麻烦。所以很多企业实际上放弃了对加计抵扣这一最具代表性、最具普惠性的创新政策的索求。创新很难,激励创新不易,帮助创新也难,这就要反思了。此为创新政策的误伤,把要支持的创新企业反而给误伤了。
 
对税务部门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是在添乱。为核实其真实性,加计抵扣政策需要科技和财税部门对企业研发项目备案,还要有原始凭据,要需要专人反复核对财务报表,最后给他优惠的不过几万、几十万,但付出的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与其他几千万、几个亿的业务相当,甚至更高。税务部门尤其是基层肯定对这种政策极其不感冒。就算强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估计也不会有实质变化。
 
如此,每年数万亿的财税收入中,再退返的不过是不到千分之一的几十亿,科技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税收优惠,财税部门已经很反感了,以后将有更大反弹。对各个政府部门而言,此乃政策的自伤。
 
再仔细分析,创新政策不能落实,不怪企业、不怪政府,可能要怪政策制定者。每项政策出台之时,可能没有真正脚踏实地的透彻调研,也没考虑过成本效益以及与现有政策的关联度。成本高的、麻烦的、添堵添乱的政策,如果只是为了表示政府的姿态,其实大可不必出。已有其他政策(如高企认定、产品目录、西部大开发等)已经帮企业降低了创新成本的,就不需追加政策。政策的规模效应也是递减的。
 
眼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规划,也在提专项资金,估计要谨慎点,至少要技巧点。现在财政给科技部门已经有了太多名目繁多、管理分散、数额低微的专项,再要新增专项无疑是加剧分散局面。应该是考虑在现有盘子下,加些干货、硬菜,提高盘子盛菜的分量,而不是加更多的汤汤水水,或者再要一个新的小盘子装几颗花生米。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助理研究员。)
 
《科学时报》 (2011-2-14 B3 视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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