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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风春 张文国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5-20 20:6:54
正确理解生物多样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张风春 张文国
 
“生物多样性”是一个很新的概念,从1986年9月美国科学院和史密斯森协会共同举办“生物多样性国家论坛”,以官方名义首次正式提出生物多样性概念到现在仅有20多年的历史。虽然此前已有很多科学家提出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并进行研究,但作为一个新出现并被迅速广泛接纳的概念,生物多样性的内涵要被人们完全接受并理解尚需时日。因此,人们在日常使用生物多样性概念的时候也就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误解和偏差,导致评价某一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或对规划、项目进行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时出现偏差。下面就部分常见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生物多样性与生态
 
这是目前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简单地说,生态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包括了生物、大气、水文、土壤、地质、地貌、气象等因素。而生物多样性则是生物及其间关系的多样化程度,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以及由它们形成的生态系统的组成、功能、过程等。很显然,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误用”却经常会见诸媒体或报端,甚至出现在科学研究报告中。不弄清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很容易出现用“生态”来代替“生物多样性”的情况,这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评价、生物多样性意识的提高及相关的宣传教育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物多样性保护并非生物多样性全部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大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他形式的利用。这也是各缔约方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中心任务。因此,在很多行动、规划、战略、政策、法律法规或措施中,如果只谈生物多样性“保护”,则自然而然地排除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中的另外两大任务,履约也就不完整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不能不考虑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它们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如果进行的是生物多样性的不可持续利用,各种保护行动与措施的效果就会被抵消。
 
珍稀濒危物种并非生物多样性的全部
 
对生物多样性了解不够的人往往认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就是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其他的物种现在很多,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去保护。这种观点是由于对生物的相互依存与自然界中的食物链缺乏了解造成的。实际上,地球上的每一种生物和自然系统都有其特殊的位置和作用。早在1991年,第二个世界性自然保护战略《关爱地球》中就提出:“无论它们对人类有何用途,大自然中所有的物种和系统都应当受到尊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应该是保护所有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其中,生态系统不仅是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层次,有其自身的服务功能和价值,其本身还是珍稀濒危物种的载体。另外,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和功能也远大于个体。因此,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评价等活动中,生态系统应占有重要位置,而不仅仅是珍稀濒危物种。
 
林(草)地面积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
 
根据生物多样性的定义,很容易理解,林地或草地面积的大小并不能表示一个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的状况。尤其是大面积的人工纯林、人工草地和农田生态系统,往往都是由单一或少数几个物种组成的,虽然面积很大,但其物种的多样化程度远低于一些面积相对很小的由自然植被覆盖的区域。因此,应该结合林地或草地的质量,而不是用单一的面积来衡量某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森林覆盖率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
 
森林覆盖率是一个很好的生态指标,但却不宜作为评价生物多样性的指标来使用,道理与上述森林或草地面积不宜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类似。例如,一般的人工纯林,只要成活率较好,覆盖率都比较高,尤其是相对一些天然植被稀疏的地区来说,人工纯林的森林覆盖率往往会高出很多,但其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却无法与覆盖率较低的天然植被覆盖地区相比。
 
生物量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
 
生物量一般是指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实存生物体的重量,可以是鲜重或干重。生物量是衡量生态系统生产力的一个很好的指标,但却不宜用来衡量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或濒危状况。生物量大的地区,生物多样性不一定丰富。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由过度放牧导致退化的草场上,往往会出现植被退化,退化严重的地块,有时会由密集的马莲占据。由于马莲的密度大,而且含水量低,其生物量会远远高于未退化的草场的生物量,但其物种组成却远低于未退化的草场。乔木林和灌木林之间、人工林和天然林之间等也都存在同样的问题。
 
生态用地比例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目的的土地,一般包括能够起到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噪音、休闲娱乐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利用类型。按照不同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可分为自然用地、保护区用地、休养与休闲用地以及废弃与纳污用地等类型。不管上述哪种类型,用地比例都与生物多样性没有直接关系。如以净化空气为目的的用地为例,关键是采用了多少物种、所用物种的组合方式以及用地对当地和周围其他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等,这些才能作为衡量生物多样性的指标,而用地比例却不能说明问题。如果很大的面积上只采用了一个物种,而且清除了原有的天然植被,那不但没有增加生物多样性,反而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高深难懂的公式并非一定科学或实用
 
这主要是针对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价值评估时所用的工具和方法。除了生物多样性的概念较新以外,由于生物多样性的内涵价值多为模糊数学范畴,属灰色系统,这就决定了生物多样性的绝大部分内涵目前还难于准确定价。国际机构对世界森林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价值估算精度为:木材产品价值估算的置信度为70%;增值产品与世界贸易价值估算的置信度可达到80%;非木质林产品与世界贸易为40%;而环境服务、流域、气候、娱乐及生物多样性等仅仅为5%。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评估所提供的精确数字并不等于生物多样性的准确价值。尤其是将生物多样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时,更不宜使用大量高深难懂的公式。这些环评结果一般都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的,如果掺杂有大量艰涩难懂的公式,容易使环评结果的使用者或决策者难于理解并接受,而且也不利于技术和方法的推广。当然,如果是以科学研究和理论探索为目的,使用什么样的公式或方法都是无可厚非的,只要有利于推动这方面的进展即可。
 
复杂的生物多样性指标并不实用
 
目前,在评估某一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价值的时候,国内外采纳的指标或指标体系有很多,如保护等级、优势种、物种数量、频度、多度、面积、植被盖度、系统组成、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系统结构、系统信息流、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用途、传统知识等,还有其他一些指标可以考虑。但作为一个很难准确定价的评估对象,复杂的指标并不能反映出生物多样性的真实价值,反而会增加评价误差,降低结果的可信度。原因与上述的计算精度类似。因此,在选择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时,应尽可能做到少量、简单、易测、(相对)准确、可操作。在工作中需要选择哪些指标,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某地计划修建一条铁路,此时最大的影响应该是工程对生境的分割、廊道的破坏等。
 
生态敏感区不等于生物多样性敏感区
 
生态敏感区是指那些对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极易受到人为的不当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生态负面效应的地区。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自然生态敏感区、资源生态敏感区、人居生态敏感区、人文生态敏感区等。因此,生态敏感区应该包括生物、生境、水资源、大气、土壤、地质、地貌以及环境污染等属于生态范畴的所有内容。而生物多样性敏感区则是指那些由于受到人为干扰而极易导致生物多样性或生境退化的地区,也包括一些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从这两个概念不难看出,生态敏感区包含了很多生物多样性以外的内容。
 
物种消失并非灭绝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物种濒危等级标准,灭绝物种是指在过去的50年中未见到的物种。如原产毛里求斯的渡渡鸟,最后一只渡渡鸟在1681年死亡,至今已有300多年了,我们完全可以宣称该物种已经在地球上灭绝了。而其他一些物种,仅仅在短短的几年内没有见到,则不应急于宣称其灭绝。如生于中国长江的白鱀豚,由于已经几年没见到了,经常会见到媒体甚至一些科技文章认为其“灭绝”的说法。事实上,在对野生物种的普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物种在第一次普查时已经消失,而在以后的普查时又会出现的情况。
 
生态系统多样性不仅是生态系统种类多样性
 
人们很容易将生态系统多样性理解为生态系统种类的多样化程度,即生态系统种类的多少。记得曾经有一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人员说过:我的项目只在一个生态系统内开展,因此,无论这个项目如何进行,也不会对生态系统多样性产生影响。这种认识就是由于对生态系统多样性含义的理解偏差造成的。前面说过,生态系统多样性不仅包括生态系统种类的多样化程度,同时也包括生态系统内群落多样性、生境多样性、生态功能多样性和生态过程多样性等。因此,即使在一个生态系统内开展建设项目,也会对生态系统多样性产生影响。
 
城市内部并非没有生物多样性
 
有人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或者进行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都是在野外的大自然中或者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中,城市都是钢筋水泥和马路、大理石,生物多样性可以忽略不计。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其实,城市也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有很多需要保护的生物多样性。如基因库、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绿地、宠物等都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或行为。其中,动物园、植物园、公园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中重要的迁地保护场所,在物种的基因保存与延续、珍稀濒危物种的繁殖与保护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在城市绿化、城市生态用地建设等活动中,生物多样性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中国具有悠久的文明和历史,其中很多城市都保存了动辄上千年的古树名木,这些古树一般都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基因保存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恢复时间与破坏时间
 
土地退化是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在我国西北的荒漠地区和西南的岩溶地区,由于沙漠化和石漠化的发生,往往会导致一个地区各种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彻底破坏,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大幅度丧失。一般来说,用5~10年的时间,就可通过过度放牧、开垦等活动,使原本风吹草低见牛羊、水草丰美的草场变成寸草不生的流沙地区。相反,从严重退化的状况恢复到退化前的状态,则至少需要20~30年。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区的退化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土地退化,其上赖以生存的生物多样性也就永远消失了。
 
民意不等于仅供参考
 
“规划环评必须征求公众意见”,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公布后回答记者提问时的话。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在涉及生物多样性的问题时,民意不能“仅供参考”。尤其是遇到将生物多样性纳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时,公众的意见应该占有一席之地并纳入计算公式中。公众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的基本单元,没有他们的参与和认同,就无法有效地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作者单位:张风春,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张文国,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科学时报》 (2010-5-21 A3 周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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