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萍
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逐渐清晰。不久前,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包括专利权的保护、专利登记和专利公报、费用、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内容,将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同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实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申报工作也于2010年1月中旬启动。
在全球经济价值链中,经济的持续增长不仅要靠一个国家的工业实力,更要依靠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来推动。完善由此产生的法律和政策问题,是一个成熟国家着眼于未来的明智之举。从国家层面而言,中小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动力。为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各国政府都想尽办法帮扶。
中国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计划在约5年时间内,使我国中小企业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数量明显增长,继而发展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城市。这可以看做是国家对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的一个“强力促进剂”。
强力剂的两面性在于,像所有的运动式宣教一样,短期内会拔出一批好苗。按照以往此类工程的实施惯例,这些好苗可能手里已拥有核心技术,强力剂于他们是锦上添花。然而,对于还处于低端制造过程的一些中小企业,自己交纳的税金可能正好用于帮扶“敌手”了。进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之后,既有政策引导又有资金支持,这就不难理解很多企业在年前就已开始热衷于入选工程的申报工作了。
企业自身渴望拥有知识产权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但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也显示出了有效的抵御能力。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资料显示,在本轮经济危机中,根据对179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调研,绝大部分企业业绩逆市上涨。其中,既有华为、研祥、腾讯等高新技术企业,也有格力、万和等传统制造企业,还有奥飞动漫等新兴产业。而这些企业的共同点便是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对新技术新产品的攻关研发。例如,研祥集团最近5年将年度总销售额的10%投入研发,每年都有30%的产品实现更新换代,在全球新推出的特种计算机产品中,研祥的产品占到了20%。
在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企业自我抗御危机意识已经很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既然做了裁判,恐怕应该思考的是:规则应惠及更多的企业,还是仅限于变相嘉奖行业优胜者?另外,“培育国家示范性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集聚区”是此次工作的重中之重。联想到之前多被诟病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经济示范区等,对于中小企业集聚区,似乎应为避免其最终沦为一次新的“圈地运动”而多作努力。
《科学时报》 (2010-3-30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