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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蔚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5-26 22:55:58
150年来,达尔文的“战争”

 
达尔文的进化树手稿现存于剑桥大学图书馆。
 
自从《物种起源》发表后,围绕着达尔文进化论的争论几乎就没有停止过。这种争议包含着科学与非科学的两个层面。
 
科学层面:达尔文的胜利
 
从科学上说,达尔文提出的由一个共同祖先进化出不同物种分支的进化理论,在较短时间内就得到了认可,但自然选择学说的命运要曲折得多,即使在科学界也是如此。实际上,人们迟迟不肯接受自然选择学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达尔文在著作中并没有详细描述遗传机制,只是假设一个个微小的“胚芽”(gemmule)从各种组织中分裂出来,然后进入性器官进行复制,并传给下一代。
 
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要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首先要有遗传变异;其次要有个体间的生存与繁殖竞争,而竞争的前提是繁殖过剩或者说资源有限;最后,他强调这种进化是渐进式的。这是达尔文理论的核心思想。
 
后来崛起的进化论新学说,向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提出了挑战,认为进化不是、至少不全是由自然选择为主导的。持这种观点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上世纪60年代日本学者木村资生提出的“中性学说”。木村资生是一位较早从事分子生物学研究的学者,他认为,进化可以由随机因素造成,并不是有目的的,分子水平的变异并没有好和坏之分,因而选择不起作用。当然木村的理论局限于分子水平,但分子和形态两个不同层次的进化仍存在一些不衔接的地方,仍然是当前进化生物学研究的薄弱环节和难题。
 
更早的时候,针对渐进进化的观点,古生物学家提出过质疑,他们认为进化不是渐变的而是爆发式突变的。古生物领域中“间断平衡说”就是针对渐进的观点提出的。从5亿多年前寒武纪澄江生物群的化石记录看,在很短时间内,各大动物门类都出现了,因此可以认为进化是平衡一段时间后的突然爆发,之后生物的进化可能又会平衡一段时间,甚至出现大规模的绝灭。
 
其实达尔文自己在面对古生物化石时,也曾有过类似的困惑,并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到。但是支持达尔文理论的人认为这并不矛盾,其中关键在于渐进与突变的时间尺度到底是什么,毕竟古生物化石的时间尺度跨越得太大。
 
目前在进化研究领域,“综合进化论”的观点比较为大多数学者接受。这种理论综合了从达尔文开始的比较有影响有说服力的几种观点,包括承认突变的重要性、引入孟德尔遗传理论来解释遗传变异、从群体遗传学角度来定义适应性以及强调遗传漂变的进化意义等。这一学说认为,上述因素在生命进化的过程中同时存在并起作用。比如随机漂变和自然选择两种方式并不矛盾,它们因环境和群体大小等条件的变化,交替起着主导作用。
 
1959年,《物种起源》发表100周年之际,自然选择学说的地位似乎已不可动摇了。
 
非科学层面:排斥与曲解
 
其实,《物种起源》所引起的争斗在世俗层面上,比科学层面有着更多戏剧性和非理性的因素。早在《物种起源》发表的第二年(1860年),达尔文的忠实捍卫者、年轻的解剖学家赫胥黎(Huxley)就曾在英国科学促进学会在牛津举办的一次会议上,与牛津主教进行了一场举世闻名的舌战。在回答大主教提出的:“到底你的祖父一方还是祖母一方是猿猴的后代呢?”的问题时,赫胥黎坚定的科学态度和信心,彻底挫败了主教的威风,为达尔文赢得了胜利。
 
达尔文在给赫胥黎的信中写道:“我由衷地钦佩你的勇气,我宁愿去死,也不会在这样一个会议上,来回答那位牛津主教提出的问题……”
 
《物种起源》发表150年来,种种非科学的因素一直伴随其间。1926年,美国曾有一名中学教师因在课堂上讲授达尔文理论,而被告上法庭。甚至到了1980年,在竞争世俗世界最有影响力的职位——美国总统时,两位候选人都急于公开宣称,他们相信《圣经》的创始故事。直到现在,美国一些在宗教上比较保守的州还禁止在中学讲授达尔文的进化论。这种种现实都提示我们,尽管达尔文当时苦苦思索而未能解决的问题,最终在基因学这门新科学中找到了答案,而进化论却没有像他早期的支持者们所坚信的那样,得到世界的普遍认同。这种与世俗观念的争斗、无休止的争斗,长期以来也让生物学家们苦恼不堪。
 
然而,令人欣慰的是,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益深入人心的大背景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他在致函教廷科学院全体会议中写道:“信仰并不反对生物进化论”;“新知识使人们承认,进化论不仅仅是一种假设”;“事实上,由于各学科的一系列发现,这一理论已被科学家普遍接受”。
 
尽管教廷对达尔文的接受花费了100多年的时间,而自《物种起源》问世以来,许多重大的社会道德进步观念,却都竭力从达尔文那里寻求依据。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于达尔文同时代的斯宾塞,他以“适者生存”为口号倡导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由此,达尔文理论迅速在社会科学领域被“滥用”。几乎就在《物种起源》发表后不久,一些学者甚至以达尔文理论为依据,批评现代社会庇护“不适应环境”的成员,使他们免受自然选择。进化论的法则甚至曾经被解释为胜利属于最强者,它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则,它为资本家对剩余劳动力的剥削提供了理由,这种解释被赫胥黎批驳为“野蛮行径”。这种种对达尔文思想的曲解和误用,使达尔文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蒙受了“不白冤屈”。美国作家库尔特·冯内古特(Kurt Vonnegut)曾批评达尔文“宣扬那些死掉的人是该死的,说那些尸体是进步的表现”。
 
然而,达尔文自己却始终反对把进化论用于社会学领域,直到临终时他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理由可以把进化论用于哲学。他在1878年评价这种做法时说:“这是一个极其愚蠢的观念。”
 
与努力维护《物种起源》的科学价值一样,赫胥黎一直努力维护着达尔文主义的合理适用范围,奋力抵制其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支持者的狂热。然而,赫胥黎却没能再为达尔文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甚至他自己的孙子,也倒向以进化论为基础的人文主义道德观。
 
于是100多年来,从纳粹思想到新自由主义,再到流行文化,类似的曲解和误用从未停止过。
 
《科学时报》 (2009-5-27 A3 每周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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