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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晓岚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7-8 23:39:51
国土资源部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推进全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7月8日国土资源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通报了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上述10起土地违法案件涉及违法用地3580余亩,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共收缴罚没款900余万元,分别给予32名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4起案件已按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这些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依法严肃查处,表明了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心和信心。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郭宝平介绍了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措施。郭宝平说,2008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15号令的执法部门之一,有信心、有决心将其贯彻好、执行好。为此,我们已经并将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宣传,组织培训。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15号令;举办专题培训班、视频会议,进行系统培训。二是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问责制度。在土地违法问责制中,规定15%的量化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抓住契机,建立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15号令对地方政府除规定追究土地违法的间接责任外,还对其土地审批、出让、土地出让金收缴、征地补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等方面违反规定的,明确了追究直接责任的量纪标准。四是规范管理,严格执法。五是加强指导,强化监督。
 
今后,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查处公开力度,不定期向社会公开通报各地土地执法情况和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查处、公开曝光,严肃惩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保护国土资源的神圣职责,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有效实施,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
 
资料链接:
 
十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河北省查处石家庄华莹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6年7月,石家庄华莹房地产开发公司超出批准用地面积非法占地119.46亩,建设连体别墅和其他设施,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7年6月,平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164.31万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辽宁省查处大连市旅顺口区双岛樱桃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
 
2006年5月,邓炳辉承包大连市旅顺口区张家村147亩耕地。2007年初,邓炳辉以建双岛樱桃园设施农业为名非法占用其中22.92亩基本农田建设别墅165栋,并对外销售。
 
2007年5月,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耕种,并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江苏省查处如皋港经济开发区违法用地群案
 
2005年至2007年,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先后发生多起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174.14亩。分别是:2005年乐恒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0亩建厂房;2005年天鹏冶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4.19亩建厂房;2005年派森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40亩建厂房;2006年6月香港泰伦公司未经批准圈占50亩土地建起围墙;2007年6月如皋港消防协会未经批准占地19.95亩建设武警消防中队办公楼。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对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内的5宗违法用地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圈建的围墙,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0.53万元。
 
四、浙江省查处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未批先用非法占地案
 
2005年7月,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在用地手续尚未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地627.92亩建设奉化城区至溪口生态公路,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93.68亩。2006年底,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又非法占地511.56亩建设奉化三高连接线,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88.82亩。两个项目均为浙江省重点项目,为应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
 
2007年7月,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共计380.34万元。
 
五、安徽省查处郎溪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出让土地和发证案
 
2002年12月至2004年4月,郎溪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将429.5亩集体土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给郎溪县金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华欣置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和郑某个人,并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颁发了17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4年6月,宣城市国土资源局调查认定郎溪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出让土地,提出撤销出让土地合同、注销非法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处理意见。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土地注销登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上述部分土地被非法转让。2007年9月,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督促下,郎溪县政府注销了上述17本《国有土地使用证》。金丰公司等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六、江西省查处黎川县政府非法批地案
 
2006年8月,黎川县委、县政府发布公告挂牌出让土地190.99亩,其中92.91亩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受让方福建省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即开始动工建设,但该公司在受让土地范围外,还非法对210亩土地进行了平整。
 
2006年11月,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对黎川县政府非法批地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书生停职检查并书面检讨;分管用地的副局长通报批评并书面检讨;县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取消挂牌出让结果,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7年12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责令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平整210亩土地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79.0395万元。
 
七、河南省查处金达和金元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占地案
 
2005年6月和2006年5月,金达和金元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非法占用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集体土地99.78亩(其中耕地84.78亩)和32.09亩,进行联体别墅和多层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金明区建设局购买了金达公司非法建设的住宅楼作为职工宿舍。
 
2006年6月至9月,开封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共计55.6万元;将金达公司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广东省查处遂溪县政府非法征地案
 
2006年3月至4月,遂溪县政府责成县经济贸易局、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广东双湖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双湖水产品有限公司、湛江国大饲料有限公司签订用地协议,约定由政府负责征地,3家企业支付相关费用。2006年4月,遂溪县政府责成遂城镇政府与白坭坡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非法征收223.11亩集体土地。2006年5月,3家企业未经批准开始平整上述土地。2006年8月,遂溪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并予以制止。
 
2006年11月,遂溪县国土资源局对三家企业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责令退还土地,并处罚款63.3万元。
 
九、重庆市查处九龙工业园区违规扩大开发区用地规模案
 
九龙工业园区为2002年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2003年以来,九龙工业园区受九龙坡区委、区政府委托超出开发区核准范围管理开发华岩镇片区,变相扩大开发区用地规模920.56亩。
 
2008年1月,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求,九龙坡区委、区政府废止了委托代管文件,收回九龙工业园区以外的土地开发管理权,九龙工业园区管委会就擅自扩区作出深刻检查。
 
十、甘肃省查处野林关大酒店非法占地案
 
野林关大酒店项目为临潭县政府投资的旅游接待项目,2004年开始动工建设,共占地117.2亩。其中,90亩国有建设用地为出让方式取得,但一直欠缴土地出让金;27.2亩农用地为非法占用。
 
2007年12月,临潭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建筑物并采取现金抵物的方式折合86.989万元,并处罚款14.5067万元,责令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同时,野林关大酒店补缴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21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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