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思洁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10/21 13: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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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儿童远离道路交通伤害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是15岁至19岁青少年第一位伤害死因,是1岁至14岁儿童第二位伤害死因。道路交通伤害给我国儿童造成了很大的疾病负担和健康影响。”10月20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保护儿童远离道路交通伤害”研讨会上,参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以下简称“新儿纲”)制定工作的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段蕾蕾说。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18.63万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伤害,其中超过三分之一死于乘车过程中。

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写入全国性立法。今年9月27日,新儿纲又新增了“儿童与安全”领域,并将“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作为该领域的主要目标之一。

“这些举措对于中国儿童伤害预防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指导作用。”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道路安全、伤害预防项目官员方丹说。

不过,方丹同时表示,立法仅仅是保护儿童的第一步,参考先行国家经验可以发现,政策的落实涉及到很多步骤、很多部门、很多人,需要整个社会参与其中。

在执法层面,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安徽省青联常委姚炜耀建议,加大儿童伤害防控领域立法和执法力度,在国家立法层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在地方法规层面,倡导更多地方法规的出台,并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和儿童乘车安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和明确罚则。同时,应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就家长责任而言,姚炜耀和方丹都认为,应当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安全环境。加强对家长的道路安全教育,提高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看护能力。应有针对性对家长开展安全座椅重要性科普,帮助家长掌握正确地安装和使用安全座椅的知识技能。

在加强家长安全意识的同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也需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副处长曾国强建议,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从而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此外,学校应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方位保障儿童出行安全。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要强化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儿童用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儿童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完善产品安全警示标识。持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产品安全问题。加强对产品造成儿童伤害的信息监测、分析、监督检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此外,段蕾蕾还建议,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监测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规范化。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和利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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