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晨阳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8/4/16 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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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象牙塔内的性暴力温床

 

■李晨阳

最近,前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被公开举报性侵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报道,20年前,北大中文系女生高岩不堪授课老师沈阳的性侵和污蔑,自杀身亡。事后,北大给沈阳记大过处分。时至今日,针对逝者的污蔑仍在延续、正义尚待偿还。

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性侵故事中,总有人乐于描画“罗曼蒂克”的美景,却刻意忽略其中权力关系的底色。更有人急于捕捉“荡妇”的影子,却对受害者的痛苦闭目塞听。“荡妇羞辱”一词由此诞生,直指人们惯于向性暴力中的受害女性泼脏水,攻击其人格作风的行为。

近年来,从林奕含到北影阿廖沙、从罗茜茜到高岩,一系列师生性侵案特别是高校性侵案接连曝出。女性受害者们轻则身心受损,重则理想破灭、爱情婚姻无望,甚至失去生命,就连身后名也不得清净。考虑到强奸、性侵事件特有的“冰山效应”,校园性暴力的规模和影响令人担忧。

与其他类型的性侵行为相比,教师对学生的性暴力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破坏性。校园是个相对封闭的系统,师生关系又是系统中最主要的两个维度。导师对学生在毕业、求职和学术发展方面往往拥有一定的主导权和影响力,反抗导师的学生因此更容易遭受损失。在社会心理层面,一方面,在“师道”和“男权”两大传统下,女学生面对男导师时容易落入轻信、盲从甚至逆来顺受的误区,防范心理和反抗意识双重欠缺;另一方面,“红袖添香”“红颜知己”等文化元素给性侵事件披上了一层梦幻外衣,让这类行为容易陷入道德、舆论的漩涡,以至于让作恶者逃避法律的制裁。

如何拯救进退维谷的校园女生?铲除痼疾从来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加强法制建设,尽快明晰涉“性”纠纷中难以界定性质的灰色地带,完善性犯罪特别是校园性侵的法律法规,加大惩治力度;同时进一步健全高校管理制度,出台禁止师生恋的明文规定,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和伦理准则,打破高校“家丑不可外扬”式的包庇纵容,健全问责机制。

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把所谓的“荡妇羞辱”从象牙塔中扫地出门。作为社会文明的灯塔,高校更应率先垂范,迎战性别歧视,阻击陈腐偏见,在对事件进行讨论和处理时,只陈述客观事实,不编织额外情节,不揣测当事人特别是弱势方的心理动机,主动维护受侵害者的名誉和权利。

2017年10月,美国女星发起“Me too”运动,呼吁所有曾遭受性侵犯的女性挺身而出,讲述自己遭受的痛苦。一个友善公正文明的社会,应该鼓励女性无惧铄金之口,勇敢地道出真相,坦荡地追寻正义,公开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自尊心才不会成为女性的枷锁,羞耻心才不会成为罪恶的护盾。

《中国科学报》 (2018-04-16 第4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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