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5/2 15: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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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中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1月5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基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确保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中央专项巡视是对基金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检验,体现了党中央对科学基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基金委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巡视以来,委党组把配合巡视和抓好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升政治觉悟、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视整改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指出的基金委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切中肯綮,委党组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绝不回避、绝不推脱、绝不遮掩、绝不护短,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化压力为动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党组自巡视以来先后14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以及推进科技创新等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磨练党性心性,增强政治觉悟。委党组强调,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体现,把整改过程作为以实际行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检验,把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党的领导、推动科学基金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政治站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深挖思想根源。巡视反馈会议后,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8个专项工作组。党组书记杨卫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兼任3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党组成员分别担任相关专项组组长或副组长,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亲自督办、全力推进。召开党组和整改领导小组会议15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召开会议78次,步步为营,环环相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改工作踏石留印、落地生根。
 
(二)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在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上集中发力。
 
委党组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为政治体检报告,结合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的建议,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三大类问题,逐项分析、逐条分解、逐项明确,做到问题不回避、责任不缺失、任务不遗漏,制定了《中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全面整改。按照分解任务实行编号制,落实责任实行挂号制,解决问题实行销号制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形成3大类8个方面31个问题,明确问题清单、建议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研究提出78项整改措施,分解细化任务218条。举一反三深化整改。以巡视发现问题为突破口,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追根溯源、刨根寻底,务求见人见事见机制,见树见林见规律,切实增强巡视结果的持续效用,坚决防止和克服就事论事、浅尝辄止的飘浮作风。靶向聚焦精准整改。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抓准突出问题的“牛鼻子”,拿出“手术刀”迅速“割除”违规违纪行为,对精神懈怠、“功能退化”的同志“对症下药”,以点带面,精准施策,推动问题系统解决。
 
(三)强化统筹部署、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委党组主动接受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及时听取纪检组的意见。2月20日,纪检组专门向委党组发送《关于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建议函》,提出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党组必须从思想上敲响警钟,敢于担当,动真碰硬,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和主体责任,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举一反三。党组将纪检组的意见建议纳入整改方案中,逐项提出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全面梳理系统筹划。委党组把巡视整改与落实纪检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巡视整改意见、审计署审计意见、中组部选人用人检查意见等有机结合,形成全面整改系统链条,确保整改不留死角。深入调研群策群力。党组坚持开门整改,先后听取了全委会委员、兼职科学部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多次深入党支部听取党员意见,组织召开法律专家论证会,汇集各方面智慧,努力在整改措施上出新招硬招实招。完善机制务求落地。对具备条件能够立行立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在坚持中深化。对需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的,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对受制于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短期难以解决的,研究提出推进方案和阶段性目标。两手抓两促进。加强整改与业务工作统筹部署,实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安排同步、工作同力、责任同担,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提升科学基金管理服务效能的具体实践。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果决有力措施,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中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委党组强调,基金委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统筹支持基础研究的重要职责,所做的每一项重要工作都要突出政治,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工作。必须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而不是单纯的业务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做到思想上对齐、作风上对照、行动上对标,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到科学基金各项工作中。
 
委党组强化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立了13个专题任务并落实到每月学习计划中,严格个人发言、集体研讨、书面报告等制度。党组及时传达中央会议精神,“两会”闭幕当天就向全委干部职工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两会”重大部署。巡视整改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学习活动11次,及时学习传达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实施。党组书记亲自抓好重点任务部署,并指定1名党组成员协助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结合科学基金战略定位和工作职能,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战略、重点领域等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抓改革促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梳理了夯实科技基础、强化战略导向等5方面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33条,明确责任部门和落实时限,瞄准前沿科学问题强化前瞻部署,支持科学家开展独创独有的研究工作,加强科技源头供给,拓展开放创新格局,完善资助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党组责成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科学内涵,从历史与现状分析确立目标的必要性,从国际态势与国内发展分析实行目标的可行性,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高度增强科学基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针对政治学习抓而不紧、学而不深、责任缺失等问题作了深刻反省。专门制定学习计划,集中补课,要求党员充分运用“支部工作”移动客户端,做到时时学、处处学,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用好“国务院”移动客户端,组织开展“政府工作报告知多少”在线答题活动。
 
2.关于党组主动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重大科研成果不够,聚焦国家科技发展前沿性问题严重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强战略引导和顶层设计。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聚焦《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的重大战略任务和关键科学问题,结合实施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资助部署。梳理任务台账。集中梳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署任务中基金委参与实施的24项工作,明确由委内7个部门分别牵头,建立任务台账,逐项分解落实到2017年工作部署中。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委党组研究建立年度党组(扩大)会和科学基金业务研讨会构成的联动战略研讨机制,在学习领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筹划科学基金重大部署,做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同检查。巡视期间,分别召开了年度党组(扩大)会和务虚研讨会。优化战略研究与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及指南编制工作,汇聚一线科研人员、战略科学家、产业界人士等群体的战略智慧,使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更好对接国家重大部署、对接战略需求、对接重要前沿,引导全国科学家开展探索创新。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战略研究,发挥研究成果对科学基金资助的战略咨询作用。加强学科发展态势评估和宏观战略研究,开展学科前沿热点“扫描”,出版《筑科技强国之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战略研究》一书。探索国家需求导向的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尤其是针对国家重大部署中关于科学前沿与全球性挑战的领域布局,充分发挥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拓展战略视野,深入分析研判国家战略需求。
 
二是聚焦基础前沿,强化原创引领。委党组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前瞻意识,高度重视发挥科学基金学术前沿引领作用,谋划我国学科地貌图,推进学科整体水平从“高原”向“高峰”迈进,力促基础研究从跟跑、并跑向领跑跃升。推进深化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准确把握科学基金作为中央财政“五大科技计划”之一的重要战略定位。着眼全面培育创新能力,统筹实施“探索、人才、工具、融合”四位一体资助总体布局,鼓励科学家敢为天下先,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突出原创思想引领;在扶持青年人才基础上,凝聚创新拔尖人才和团队,突出高端人才引领;支持创新仪器研制,支撑前沿创新研究,突出先进工具引领;鼓励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突出学术高地引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的前沿领域,继续实施好引力波、基础物理、微生物组等领域已立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群,探索加强大数据、机器人、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研究。依托重大科研平台,围绕有关前沿领域,继续实施与中科院的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依托空间科学卫星,推进落实与中科院在相关前沿领域的联合资助工作。在全国政协科技情况综合调研会上系统介绍科学基金孕育颠覆性原始创新的评价方法,听取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探索推进深化有利于原创的科研评价改革。在2017年评审工作中进一步明确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政策引导,营造宽松环境,激励前沿突破。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资助部署。针对“2013年以来科学基金资助重点项目经费仅占总经费7.75%、资助重大项目数量仅占总数的0.05%”的问题,党组强调把握科学基金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在全面培育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基础的同时,统筹重点领域战略部署,增强资助计划的系统性、协同性。在2017年资助计划安排中,提高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的资助规模。将重点项目计划资助数从600个提高至650个,计划资助直接费用从17亿元提高到20亿元,增幅约18%。将重大项目计划资助项数从23个提高到38个,计划资助直接费用从3.9亿元提高到6.5亿元,增幅约65%。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要科学前沿,加大重大研究计划资助力度,新启动重大研究计划数目从每年3个提高至4个。继续试点实施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将计划资助项数从3个提高至4个,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若干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着眼长远建立重点领域稳定支持机制,加快培育重大科研成果。
 
四是强化战略协同,放大源头辐射。着眼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局,推进协同创新。针对国家区域发展重大问题,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北京、上海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共同资助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继续实施好与地方政府的联合基金。瞄准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推进战略合作。同中央军委科技委共同围绕国家安全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共同支持基础前沿领域研究。继续实施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通用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单位联合资助工作。积极推动与国防科工局、国家保密局、中国地震局等部门的战略合作。扭住产业共性关键科技难题,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继续实施与铁路总公司、宝钢、中石油、中石化、八家汽车企业等机构的联合基金,落实与国家电网设立联合基金有关工作,与中核集团等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就设立联合基金加强沟通。服务国家科技外交大局,拓展开放创新。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多边科学合作。今年6月底前组织召开“一带一路”基础研究合作研讨会,深入探讨有效合作机制及国际合作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支持机制。
 
五是推进科研成果共享传播。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突出“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加强十八大以来科学基金资助绩效与重大成果展示与传播。加大成果开放共享力度,制定成果信息采集、发布与服务规范,加快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服务网发布结题项目164769条,成果数2482433条,发布资助项目信息424804条,年内还将发布2016年结题的3.8万余项成果信息。组织出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优秀成果选编(六)》,系统介绍科学基金近5年资助科研人员探索创新取得的优秀成果,并将进一步加强成果管理,完善重大成果传播机制。
 
3.关于政治定位不准,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党组作为党在基金委的领导机构,必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组强调,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总揽科学基金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落实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水平。
 
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中没有坚持党的领导的条款”的问题,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迅速组织修订《章程》,增加相应条款。3月28日召开七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修订《章程》的决议,增加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使这一组织规章成为体现党领导科学基金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同时,抓紧研究提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改建议,及时呈报国务院。
 
针对“‘四个依靠’原则只字不提坚持党的领导”的问题,委党组认为,坚持党的领导是科学基金事业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增强党性和宗旨意识、培育优良作风是做好创新服务的重要精神动力,依靠科学家是党领导下做好科学基金工作的力量之源,要统筹发挥党组宏观导向和专家学术把关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不断提升党组落实党管基金、驾驭全局的战略管理能力,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科学家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实践中。在基金委七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工作报告中,对上述内容作了集中阐述,得到全体委员一致赞同。
 
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履职担当。针对“党组民主有余、集中不足,重要工作议而不决”的问题,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明角色强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强调要加强事前研究酝酿,坚决杜绝凭直觉、凭经验发表看法,影响决策质量的错误做法,要敢于直面问题精准发力,善于在关键问题上一锤定音,勇于在重大工作部署上一抓到底。挺纪律立规矩。全面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组成员自我约束,规范了会议纪律、督办机制,完善履职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调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决策应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形成抓战略、抓调研、抓推进、抓落实的集体战斗力。制定《委务会议实施细则》,对委务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决策机制与程序等也进一步予以规范。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淡化的问题。委党组责成机关党委作出专门部署,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突出“讲奉献、有作为”的主题,系统反思“有的党员干部不讲贡献、只讲待遇”的问题和表现。对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不断增强服务科学基金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体现到科学基金工作各个环节。邀请原委副主任、核物理学家王乃彦院士作“讲奉献、有作为”为主题的“两弹一星”精神专题报告,以亲身经历讲述老一辈科学家无私奉献、创新报国的精神。出版《我与科学基金》一书,记录一线科学家和科研管理工作者的感悟与体会,弘扬献身科学的创新精神与服务科学基金的奉献精神。以先辈为标杆,以先进为镜子,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内容。
 
二是针对党组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党组强调,必须明确党员“第一身份”。巡视以来,6名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58次,其中党组书记到每个党支部参加1次以上活动。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落实对分管部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必须规范考核监督机制。印发《关于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建立党组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半年报制,明确规范党组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的要求,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提醒。
 
三是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党组责成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组与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机关党委、离退休等党支部逐一召开专项会议。相关党支部深入查摆问题,形成了问题分析和整改书面材料。机关党委约谈了党支部书记。以此为警醒,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细则》《党支部工作志》等,确保“三会一课”机制有保证、内容有质量、过程有记录。各党支部以巡视发现问题为警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推进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专题汇报,加强年度考核,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是针对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抓得不实的问题。委党组责成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整改“回头看”。各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思想认识上集中补课。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干部轮岗交流、廉洁教育等突出问题,建立任务台账,纳入本次巡视整改计划,统筹安排合并整改。在关心群众利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2017年为群众办好10件实事,由委领导分工负责落实。从严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完成中央要求规定动作基础上,坚持更高标准,力争展现亮点特点。
 
2.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通过整改已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党员全员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针对党建意识淡薄的问题,研究制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党建责任,做到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同检查。一是深入学习,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列席,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深刻反思“重业务、轻党建”、“急业务、缓党建”的思想根源和政治危害。二是明确规则落实责任。党组成员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按分工主动、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落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指导意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相关工作系统部署。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党建调研、评议、督促落实等制度。三是严守纪律强化问责。制定《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与问责程序,对工作挂空档、敷衍者要反复加压、严肃问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责任意识。制定实施《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采取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方式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党建基础工作缺失、党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委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党建强基固本的重要方面,系统开展健全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党组关键领导作用、机关党委党建“增压器”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一是构建党建法规体系。制定《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方案》,加强系统谋划,着力构建包括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四个板块的党建法规体系,立改废并举,细化制度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计划3年内推进制定25部党内法规,已完成9部,年内再完成5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学基金党内法规体系制定程序,强化制度执行,注重制度实效。
 
二是完善党建基础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试行)》为遵循,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制度框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建设的总体要求,强化了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功能,突出强调廉政建设与监督,把党建责任落实到基层。根据党内法规新要求修订《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完善机关党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压力传导、问责监督等工作机制。全面修订《党支部工作细则》,明确新形势下党支部基本职责、基本制度,强化党员教育与管理、党内监督、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流动党员管理等内容。强化党支部年度计划和总结报送、公开、归档、原始记录保存等制度。
 
三是抓实党建基础工作。抓严党支部换届工作。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等问题,完善了基层党组织按时申请、机关党委及时提醒、党组成员督促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对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问责。新一届机关党委把党支部换届作为重要任务,2015-2016年,督促全部17个党支部完成换届,机关党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严格党员日常管理。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确保党员管理全覆盖。对正式组织关系在委的378名党员逐一核查,没有失联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按规定接转流动项目主任、兼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针对巡视反馈的179名流动党员有103人未转党组织关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流程管理,做到党员人事变动与组织关系转移紧密一致,干部不转组织关系不能报到,一个环节不落实不能上岗,确保党员流出地、流入地对党员的有效管理,强化组织归属。巡视整改以来,完成接转162名流动项目主任和兼聘人员的党组织关系。推进党建工作创新。设计制作《党支部工作志》,采用可视化图表诠释党建工作流程,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与统计,在所有党支部推广使用。建设基层党建宣传栏,加强党的理论知识传播。
 
(三)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超职数配备、提拔干部”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核心作用。委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会前酝酿,严格动议程序,重要环节党组集体讨论,在干部工作中发挥好核心作用,把好用人关。注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二是修订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依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规定,党组修订了《选拔聘任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监督、回避等选任纪律划出红线。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为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奠定基础。推行全员聘用制,制订人员聘用合同,拟于年底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分类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加快推进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三是整改非领导职务设置。梳理10名非领导职务人员情况,开展分类整改消化。已通过退休、免职方式消化2人,其余8人将结合岗位设置聘用于2017年底前全部消化。今后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
 
2.关于“有的干部长期不交流”的问题。
 
委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原则、范围与对象、方式与程序、激励约束机制,在全委部署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一是明确交流轮岗主要对象,梳理应交流轮岗人员名单,着力推动任职满6年的人员交流轮岗,要求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轮岗。二是形成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实施。结合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周期特点,与开展岗位设置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相衔接,已对45名处级以上干部(占30.6%)作出交流轮岗安排。三是推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修订《领导干部选拔聘任办法》,形成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对交流轮岗的原则、程序、纪律作出明确规定,推进交流轮岗常态化发展。
 
3.关于“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一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
 
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要求,党组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整改。一是全面加强干部兼职管理。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人员兼职管理规定》,明确兼职要求,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把握原则要求,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对38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在社会团体兼职,予以批评教育并立即纠正,要求限期辞去不符合规定的兼任职务29人次,对确有必要继续兼任的重新严格履行有关审批程序。二是从严从实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全面梳理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对4人未予组织处理或组织处理偏轻的情况,进行重新甄别,根据情节分别予以相应处理。扎实开展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通过发布填报通知、发放填报提示、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个人事项填报政策宣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三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审批管理制度。严肃处理未经批准办理因私护照、多次出国(境)未报批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由党组书记亲自进行谈话;根据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意见,分管党组成员又与当事人进行了组织谈话,进一步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当事人再次书面作出深刻检查。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进行复审核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点问题复核认定,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重新认定。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人事信息认定政策,规范档案整理审核工作流程。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要领导主责不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责任无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一是厘清责任分工。明确了党组成员管党治党的责任分工,特别是针对1名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2个部门党建工作,分别安排1名党组成员负责。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专家系统讲解《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学习领会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三是层层压紧责任。党组成员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建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以追责倒逼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四是规范责任制度。强调明责、履责、考责、问责,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完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履行责任的具体情形、问责方式与处理程序。
 
针对“十八大以来,党组从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问题。委党组于今年年初召开了基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杨卫同志深入分析了科学基金面临的“六个风险”,提出“五项警示”,明确“五个加强”举措。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王宾宜同志莅临指导并发表讲话,全面分析反腐败形势与任务,对科学基金党风廉洁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中肯建议。各党支部组织认真学习讲话精神,制定各部门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责任内容、检查考核与监督方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常态化部署。
 
针对“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已选调1名委内优秀管理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岗位,抓紧进一步落实纪委编制。加强案件核查。在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指导下,机关纪委组织对15起“存档备查”举报件进行逐一核查,对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规范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处理工作定期向党组汇报制度,建立与纪检组的沟通协调机制,自觉接受业务指导。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梳理总结查处案例加强案例库建设。曝光典型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定《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受理信访举报的办理方式和流程,强化执纪监督。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党组和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反省。对2013年存在的两次超标准公务接待,参与接待的党组成员、党员干部提交了书面检讨,将这两次公务接待超出规定标准以上金额退还机关财务部门,共退回超标部分款项36643.5元。党组严格遵照中央和国家相关制度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接待范围、审批程序、接待标准及监督检查制度。严控工作餐费用标准,严格审批手续,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二是对收受礼品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的要求,采取单位公示、重点核查、分类处置的方式严肃处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违规收受礼品同志在党支部大会上深刻检讨,党组成员、机关纪委对13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和函询。对于工作人员违规收取高档烟酒、茶叶、字画等礼品,责令收取人立即退还馈赠人;无法原物退还的,按相应价值退还现金;无法退还馈赠人的,上交机关纪委统一处理。退还情况均报机关纪委登记备案。区别国内公务及外事活动的不同情形,严格遵循中央有关规定,制定《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接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及《工作人员在外事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明确了礼品接受、赠送、登记、移交、分类处理等程序及责任追究规定,设立礼品展示室,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实行集约、简约、节约高效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精简合并,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面梳理2017年会议计划。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在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为科学家和依托单位赋权,给科研活动松绑解压,大力营造有利于源头创新的良好环境。
 
四是细化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委党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原有《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基础上,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以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科学基金实际,提出8个方面、25项具体规定,围绕构建与科学家和依托单位“亲、清”新型关系,明确了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自律的10条禁令。党组强调加强督促检查和严肃问责,推动实施细则,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3.关于基金项目管理廉洁风险的问题。
 
委党组高度重视廉洁风险防控,强调要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系统解决,突出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加强建章立制,强化技术支撑,构建责任链条,强化问责问效,健全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防止基金资助配置权与学术服务交叉混淆。
 
一是坚决杜绝“人情项目”“关系项目”。党组对2013年以来立项实施的应急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项目资助功能和项目定位,梳理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应急管理项目的分类改革模式。
 
制定《关于规范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管理项目(研究类)的若干意见》。明确应急管理项目(研究类)定位,及时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领域、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重要科学问题的研究,资助新出现的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方向和具有超前思维的非共识创新研究。实施项目管理流程再造,规范项目推荐标准、程序及遴选与审批程序。着眼长远建章立制,今年下半年系统总结应急管理项目的资助管理实践,进一步明确资助定位和资助范围,完善项目的推荐、审批及实施管理程序,年内按照立法程序完成应急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二是严控项目管理廉洁风险,从六个方面综合施策。
 
严明制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立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逐步完善科学基金廉洁管理制度体系,筑牢风险防控的制度堤坝。重新梳理细化项目管理岗位廉政风险点,抓紧制订全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制定发布《201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意见》,重申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评审公正等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通讯评审、推荐上会、会议评审等关键环节的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强化评审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监督问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项目评审工作中廉洁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可监督检查、可责任倒查、可问责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廉政风险责任落到实处。健全项目评审风险防控责任制,在各类项目分组、通讯评审专家选择、会议评审项目遴选和会议评审专家选择等重要阶段和环节,明确审核和监督程序。严格执行评审专家工作管理办法和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记入评审专家信誉档案。严格执行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对依托单位的问责监督。
 
强化技术支撑。围绕项目管理中的廉洁风险,继续完善并全面使用通讯评审专家辅助指派系统,实现学科全覆盖。在今年评审指派前,各学科已建立了本学科关键词库(研究方向及关键词信息),完成专家信息更新。信息系统增加了辅助推荐算法、专家指派过程中的回避信息提示等,辅助指派功能和准确性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对工作人员信息系统权限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严格分配并管理系统权限,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加强信息系统痕迹管理,全面记录信息系统项目评审相关操作记录,建立包括痕迹管理、漏洞示踪、数据防火墙等约束不当用权的信息监管和检查机制。8月底前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防范项目评审信息泄露。今年起将对具有答辩环节项目的会议评审现场采取手机信号屏蔽措施,确保评审过程不受干扰。
 
约束专家行为。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回避情况督查机制。在通讯评审阶段,在发送给评审专家的通讯评审函中明确有关回避和保密要求和责任。严肃会议评审纪律,重申会议评审期间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受申请人或依托单位请托、宴请,不得互相请客吃饭,不得以咨询名义接受申请人或依托单位的礼品礼金等规定。继续实施公布会议评审专家名单制度。继续对会议答辩评审中申请人汇报和评审专家提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做到出现问题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继续严格实施专家承诺和公正性调查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驻会监督组的监督震慑作用。强化对评审专家的信用管理,建立评审专家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
 
构筑依托单位防线。加强对依托单位的宣传教育,强化依托单位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对新注册依托单位、新任基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依托单位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专题培训,强化科研诚信、廉洁风险等专题培训,完善依托单位管理培训的常态化机制,构建廉洁风险前沿防线。严格执行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托单位的违规行为。明确禁止依托单位非项目组成员到会等干扰评审秩序的行为。逐步建立并完善依托单位信用评价体系,督促依托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共同营造健康学术生态。
 
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实行保守工作秘密承诺制,对正式工作人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兼聘人员,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分别开展定期培训,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针对风险管理薄弱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聘人员管理的意见》,强化对兼聘人员的管理监督。强化评审过程中对评审专家的警示教育,强调对会议评审材料、答辩内容、讨论细节、投票结果等未公开信息的保密要求。
 
三是对干部到依托单位参加讲课、评审、咨询等活动取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在专项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杨卫同志带领专项工作组专程到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探讨整改措施和认定标准,纪检组组长王宾宜同志提出在专项整改中实事求是认定违规、广泛教育大多数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党组按照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的要求,从严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对工作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统一登记,并增加补报流动项目主任和兼聘人员相关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公示外出活动取酬情况。委内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监督。制定《干部职工外出活动违规取酬认定标准》,按照非职务、非利益、非过度、非自荐四项认定原则,明确了四大类违规取酬行为,按照统一思想认识、小组集中认定、分类处置的程序,对违规取酬进行甄别。目前,违规外出活动取酬清退工作正在抓紧进行。立足源头防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修订《工作人员外出从事讲学、咨询、评审等活动若干规定》,强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外出活动的分类原则、审核审批程序、登记备案管理、监督与违规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严肃查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对工作人员乘坐飞机头等舱、公务舱问题,巡视期间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存在违规行为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和纪委作了当面检讨。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相关同志限期完成所有退款程序。各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同志作了深刻检查,并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检讨。大家一致认为,必须牢记党员身份、职务身份,务必严守纪律,防止身份混淆,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机关纪委将整改情况在各党支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下一步将聚焦重点人、重点事、自查零报告等情况,结合公示情况和举报线索,开展重点核查,对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同时加强警示教育,以戒今后,绝不贰过,坚决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针对干部到依托单位参加活动取酬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根据公示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抽查,对填报情况逐项核对、逐一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由纪检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委党组要求,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下一步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将积极配合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对局级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纪,高悬监督利器,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警示作用。
 
三、把政治巡视作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用好巡视成果,推动科学基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巡视办、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基金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218条细化任务中,计划在集中整改期完成140条,目前已完成160条,占全部任务的73.4%。其中,新制定制度24项,修订7项。科学基金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格局初步形成,违规行为得到遏制,制度短板逐步补齐,责任链条不断拧紧,风险防控不断强化,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党管基金逐步落实,基层组织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整体水平实现跃迁。
 
委党组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还只是初步的,从管党治党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须经砥砺淬炼,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于已经完成的任务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克服“交卷过关即放松”的心态,确保巡视成果计日奏功回音阵阵。对于列入台账尚未完成的任务,要以驰而不息的作风“向前走”,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机构不撤、步子不停,确保整改承诺全部兑现。
 
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此次巡视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用好巡视成果,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强化问责问效,以实实在在的巡视整改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讲政治作为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作为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把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二)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培育源头创新能力。
 
坚决履行党管基金的政治责任,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及时响应中央号召,不折不扣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抓实工作,充分发挥科学基金作为国家战略科技资源的作用,紧密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把培育重大科研成果和创新人才作为主攻方向,精准施策,精准资助,在激励科学突破、引领科学前沿、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作出新贡献。
 
(三)锐意改革创新,构建党建业务统筹融合新机制。
 
持续用好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治理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建与业务统筹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科学基金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齐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战略决策机制,观大势、抓大事、谋长远。完善同行评审机制,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保证评审质量。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式、信息化质量管控。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实现资助管理绩效的科学评价、监测与反馈。完善联合资助机制,强化战略协同与资源深度融合。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管控廉洁风险。
 
(四)培育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生态。
 
锲而不舍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把宗旨意识体现到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要让尊崇党章、敬畏法纪成为科学基金工作者心中的铁律,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要强化专业思维,夯实专业素养,创新专业方法,弘扬专业精神,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增强投身科学基金事业、以学术管理报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靠专家、依法管理科学基金有机统一起来,把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创新服务,不断提升科学基金的公信力。要努力营造弊绝风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引领形成健康学术生态和浓厚创新氛围。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完善监督管理责任链条,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饬“四风”,推动建设公开透明的“阳光基金”,秉公用权的“廉洁基金”,依法管理的“法治基金”,固本培元的“创新基金”,党和人民满意的“放心基金”。
 
基金委党组将带领党员干部和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立足巡视整改新起点,不忘初心,坚定自信,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大力弘扬积极进取、深入实际、狠抓落实、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科学基金各项工作,夯实科技基础,增强源头供给,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2329106;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电子邮箱xszg@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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