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思洁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7/2/16 18: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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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正视冲突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基础

 

2月16日,江苏省人民医院发生伤医事件,事后医院发布官方报告称“一年轻男子窜入我院外科楼11楼肝移植中心二病区,持刀将我院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孙倍成教授刺伤”。

这不是江苏省人民医院第一次出现“医闹”。去年2月18日,一名在该医院就诊的男性患者在输液室接受治疗时,突然拿出匕首劫持了一名护士。

鉴于“医闹”问题不断,去年8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江苏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方案被媒体称为“最严方案”。

“最严方案”或许已经有效地减少了“医闹”冲突,但似乎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医闹”问题。要破解医患纠纷的难题,我们应当首先明白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去过医院的人或许都见过这样的情形:面对排得长长的患者队伍,医生难以给每一位患者充分的诊疗时间;而患者原本就处于信息交换的弱势地位,在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等权利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要么选择忍气吞声,要么与医生发生纠纷。

不难发现,医患关系中,所有人都是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满足,这无可厚非。但是总有一些人会为了达到其自身的利益满足,在不考虑与对方交流或让步的情况下,直接诉诸暴力或软暴力,迫使他人放弃其利益,以实现其个人满足。

在这样的社会关系模式中,被压制的一方以牺牲利益为代价暂时结束了这场交往活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冲突的过程的结束。在下一段交往互动中,利益冲突反而会以更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被压制而达不到利益满足的一方,将会被迫反过来采取各种强制性手段甚至暴力来对抗,直到最后达到新的平衡。

其实,冲突和矛盾的普遍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冲突不仅是对立,还包含着协调、交换意见、沟通、对话、建立和调整关系。因此,在医患问题中,我们无需惧怕冲突。正视冲突,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基础。

首先,建立冲突的安全阀机制。医患关系协调机构应当具有第三方公益性质,而不应当由医院主持,如此一来,医患双方均可以以个人形式提出申诉,宣泄和消除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

其次,预防信任透支加剧冲突中的不平衡。医患关系中,患者在信息等资源占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医生要让患者感受到自己的尽职尽责,建立起患者对自己的信任,避免因违规操作造成患者利益受损。

再者,满足医患双方利益,推动冲突向平衡发展。当下医患冲突的症结在于医患双方的利益诉求均未得到满足,双方角力并不平衡,因此,应当加大力度推动医改工作的落实,增加社会医疗资源,平衡各地区医疗资源分配,让医生从容,患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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