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6/1/6 1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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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应尽快去行政化

 

近期,有媒体在披露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科研单位频发贪腐一案时,指出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真正用于科技研发,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这一数据虽算不上精确,但总体上没有偏差。一时间,针对学术圈和学者的质疑声四起,引发公众舆论的关注。

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中国的科研经费排名全球第二,论文发表数量也名列前茅。不论质量,单从数量来看,中国俨然是一个学术大国、思想大国和创新大国。但如果加上“质量”的因素,中国学术界依旧任重道远。当然,我们需要承认,学术的发展历程不是三年五载,甚至不是十年二十年就可以达到明显效果的。培养一代高质量的学术工作者,可能需要30年以上的时间,如果要祈求大师的诞生,天时是一方面,学术贡献的累积也十分关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设立,根本目的在于高效资助学者进行科学和人文的研究,为高质量科研成果、创新思想的生产提供支持。不过,无论是媒体较为表面的报道,还是经费管理体制本身,都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不信任感”。换言之,所有的管理体制预设的是申请者会滥用,所以引发的逻辑是:必须严格进入科研过程进行监督。

由纳税人出钱,资助专业学者进行研究,是否要进行资金监管,答案毫无疑义是肯定的。但是,具体的监管方式是什么,却有专门的讲究。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者有着非常鲜明的差别。对于一个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文学者来说,科研的过程主要就是阅读、思考和讨论。闭关修炼的学者涌现创见,也并不令人惊讶;对于这类学者,他们最大的支出可能是以合同工的形式雇一个学术助理或者给自己发劳务费,而不是买书、开会。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于劳务费的规定各地略有差别,但多数情况是不超过15%。此外,经费报销的流程之繁琐,也让很多学者叫苦连天。举一个例子,某学者出差,如果没有一整套往返交通、住宿、餐饮的票据,是不可以报销的。理论上,学者在学术出差时,不能搭顺风车,也不能住朋友家,否则,你就必须到处收集发票。有学者自嘲,报销上的“票据链”堪比刑侦上的“证据链”,令人唏嘘。

每年的12月初,都是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黄金会议季节”。只因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当年经费没有用掉,该笔资金将会收回。所以,12月初是最后的突击花钱机会,在这个时间点开会,既能大规模使用资金,避免申请的资金被收回,又能赶在截止日期完成报销。到了岁末,高校财务办公室人头攒动,老师学生疯狂求发票、买发票,此情此景,不可谓不荒唐!

科研经费的管理,监督是必要的。但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效果截然不同。科研体制不同于官僚体制,前者的目标是鼓励产出更多优质学术成果,后者的目标是不出现严重的执行失误。科研反腐,不在于从经费管理上以核心之地位介入,而在于从整个社会的诚信评价体系实现督察。对于国家来说,抓到几个腐败学者没有什么意义,但如果制度设计本身制造了腐败学者,还压制了整个学术生产流程的自洽,这是得不偿失的。

事实上,对于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者,仪器、材料、实验成本都是相对公开的,事后根据记录报告来查并没什么难度。而对于基础学科的学者,尤其是人文学者和做规范研究的社科学者,科研经费的主要用途就是自己和学术助理的劳务报酬。之所以造成“会海文山”,并非学者所愿,而主要是制度对学者行为的塑造。

时至今天,媒体报道也好,政府监管也好,必须要明确的一点在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必须赋予申请者足够的信任。过程的严格监控于双方都精疲力竭,结果控制,让学术市场说话,成果不达标或者不符合申报预期,再进行制度性的反馈和惩罚,这才是理顺目前混乱局面的根本之道。

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的去行政化迫在眉睫。好在由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马上就要实行了,新规定有了不少进步,但愿这部规定能够减去学者许多不必要的报销烦恼,将更多精力投身科研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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