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6月22日以7票对1票的结果推翻了一项加州地方法院的禁令。该禁令禁止美国各地种植孟山都公司的抗农达转基因紫花苜蓿。这是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就转基因作物问题做出裁决。
紫花苜蓿是美国最重要的牧草作物,种植面积2200万公顷。抗农达紫花苜蓿经过基因改良,具有抗农达特性(农达是孟山都公司上世纪70年代发明的除草剂)。2005年起,抗农达紫花苜蓿开始在美销售种植。但传统紫花苜蓿农场主和环保团体表示抗议,认为这种转基因紫花苜蓿一旦同传统作物异花授粉,可能产生具有抗农药特性的“超级种子”。他们还联合提出诉讼,称根据1969年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美国农业部还没有完成针对抗农达紫花苜蓿的环境影响报告,在此之前种植这种作物是违法的。加州地方法院2007年做出判决,认定美国农业部允许种植抗农达紫花苜蓿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环境政策法》,责令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并禁止美国各地种植转基因紫花苜蓿。
美国最高法院22日的判决认为:美国农业部有权对转基因作物“部分解禁”,加州地方法院的判决不适当地妨碍了这一权力;其次,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紫花苜蓿对环境或原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最后,加州地方法院做出全国性禁令的决定存在错误。
洛杉矶分析认为,虽然美国最高法院当天的判决针对的是法律程序和管辖权问题,但由于它是第一次对转基因作物做出裁定,有可能对相关其他诉讼产生影响。据报道,加州地方法院正在审理关于孟山都抗农达转基因甜菜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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