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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晶媛 史凤英 来源:科学新闻杂志 发布时间:2008-9-10 9:34:8
区域知识管理模式与政府角色定位

图1 区域知识管理模式


图2 区域创新环境的发展阶段及其战略主体


 
区域知识管理是以管理理论和区域科学为基础,即用管理学的手段在区域内对知识这种资源进行管理。较之企业知识管理,区域知识管理更加关注区域内知识创新管理和知识发展管理,是在区域范畴内把知识作为资源进行管理,促进知识在区域内的创新、溢出、流通和扩散,提高区域的竞争力,使区域达到最大的福利水平。
 
明确区域知识管理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997年。近10年间,大量文献表明,进化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网络理论、创新和学习系统以及社会学已经集中在区域水平问题上。目前,企业知识管理已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而区域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新的课题。
 
区域知识管理研究综述
 
随着知识管理的演进,区域知识管理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有学者认为:在过去的20年间的研究中,人们已经认识到区域层面知识管理的重要性,区域已成为知识创造和持续学习的焦点,是创新与学习型经济“供给体系”(supply architecture)的一个关键元素。
 
另有学者指出,知识的创造在一个区域内进行,所有知识转化的过程必须得到该区域的支持,因此需特别关注区域层面的知识管理,并且在较近的空间距离上有利于知识的交流与共享。在新时代需要新的学习型区域,知识创造和组织学习是这种学习型区域的两个基本元素。区域中本地知识的创造、开发或获取过程主要是一个汇集学习的过程,通过这种互动性和积累性的汇集学习,有利于知识的积累、扩散和学习。有学者认为,从区域层面强调学习和知识创造与扩散更具战略的长期性,可以尽力避免知识的垄断,间接地克服失业和社会不平等等问题。响应个体和集体创新需要的政策通过鼓励在区域范围上技术的传播,来支持一个区域的内生潜能。在欧委会的绿色文件中也提到,区域层面的知识管理为公司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最好的支持。通过区域知识管理,使得本地知识的学习、创新快速能动地适应全球变化,这是区域获得全球竞争力的基础。
 
此外,目前对区域知识管理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区域创新系统方面。有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魏格(Wiig)在探讨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时,认为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应包括: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生产企业群;进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其他一些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他们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理论研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已掌握的文献资料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二是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和模式;三是从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研究区域创新环境,国内外学者十分重视创新环境的重要性。
 
区域知识管理模式
 
在企业知识管理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区域的特质,并运用管理学理论总结出区域知识管理模式。
 
区域知识管理主要由三个要素组成,它们是知识创新、知识扩散、基础环境。区域知识管理的任务在于建立区域创新环境,并在区域创新的基础环境下运用管理手段,促进区域的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以此形成区域的竞争与合作优势。因此,区域的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是区域创新活动中的主要任务。知识创新是目的,知识扩散反过来促进和加快知识创新,通过区域的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活动,共同提高区域整体竞争与合作力。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知识管理的组织形式,也是实现区域知识管理的手段。有学者论述区域发展理论时强调知识资产和知识资源的重要性,强调科研机构和大学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认为技术资源和智力资本是区域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创新成为区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企业和大学研究机构是区域知识创新的主体和源泉,而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更侧重于促进知识扩散,通过加快知识在区域的溢出、流动、扩散和转移,促进区域知识的创新。
 
以上述观点为依据,本文总结出区域知识管理的一般模式(见图1)。区域知识管理模式即通过管理手段,完善区域创新系统,建立区域创新环境,从而促进区域的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形成区域竞争和合作优势。
 
图1所示,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构成,这四个主体共同影响着创新环境。政府作用于创新环境是自上而下的方式,通过政府法规等行政手段来促进创新环境的生成;而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影响着区域的创新环境。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环境的不同成长阶段,其作用程度也不同,如图2所示。在区域创新环境的创立阶段,战略主体是政府,政府通过政策法规等行政手段,运用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等管理手段引导创新环境的创立,政府的作用是自上而下的。而在创新环境的发展和成长阶段,中介机构、企业和科研机构成为战略主体,政府的作用减轻,更侧重于服务。在区域创新环境的成熟阶段,战略主体是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在成熟的创新环境下,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作为创新主体能够顺利进行知识的创新和扩散,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减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对区域创新环境的作用是自下而上。
 
广义的区域创新环境由区域创新软环境和区域创新硬环境构成。区域创新硬环境指交通、通讯、信息网络、教育机构、生活基础设施等等;区域创新软环境指区域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区域知识创新和顺利流通扩散的制度、政策、法规、市场竞争及学习氛围、勇于创新和尝试、宽容失败等社会文化环境。
 
由此,总结得出区域知识管理模式的要点为,促进知识在区域间的扩散流通,增强区域创造、吸收、学习知识的整体能力,建立一个能够让知识充分、有效率交换和扩散的区域创新系统,在这系统内,透过机构之间的互动,相关知识和技术信息可以充分交流,使得创新能力与创新活动得到更大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探讨的是区域知识管理的一般模式,正如企业因各自发展特点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知识管理模式一样,不同区域因为区域差别及战略选择不同,也有着不同的区域知识管理模式。因此,区域知识管理模式的实现形式要有特色化。
 
在区域知识管理模式中,主要是通过区域创新系统这种组织形式和管理手段建立区域创新环境,促进知识在区域内的创新和扩散。为此,政府在区域知识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区域知识管理模式中政府的角色
 
知识经济与传统经济在政府功能上存在差异。在传统经济下,政府管制采取命令与控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采取强制性手段;在知识经济背景下,政府管制采取市场导向、弹性政策,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协助企业创新与成长。本文从政府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政府的服务精神两方面阐述在区域知识管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一、政府在区域知识管理中的作用
 
由于科学性知识具有公共财产的本质,知识本身极容易发生外溢,而且容易被大量复制,知识的拥有者不会因为知识流动与重复使用而导致耗损,同时大部分的知识也都无法运用法律形成专属性的保护。因为这些特质,导致科学性知识创新较难在短期内带来明显的商业利益。私人部门大都不愿意从事基础研究,因此未来政府在科学性的知识创新活动上就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包括资助研究发展与鼓励知识流通。
 
美国学者Khalil等在进行有关国家竞争力的调研中指出,美国政府应该致力于更完善的科技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教育、改善技术移转、给予研发投资税赋优惠、鼓励企业合作研究、资助大学研究、增加风险投资产业规模、改善中小学教育、促进劳资和谐、鼓励产学合作与创业育成等10项政策,以提升美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由于技术创新经常面对很高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企业基于投资报酬考虑,不一定会主动从事外溢效果高的基础研究或风险性高的新兴科技研发。此时,政府为降低企业研发风险,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区域科技能力,往往需要运用政策鼓励企业研发,或甚至由政府主动投入科学研究与技术发展。如DNA双螺旋结构的科学发现,就是在美国政府支持下的大学研发成果。
 
一个理想的创新环境,必然奠基于完善的知识流通体系,产官学研之间形成紧密的合作与交流,相关政策与法规能够鼓励创新与保障创新者的利益,同时还有丰沛与健全的风险资金市场支持。因此,构建一个能有效提升整体产业创新能力的区域创新体系,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政府为促进产业创新可以采取的方法包括:政府主动研发、补贴企业研发、担任先期使用者、提供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宏观经济环境、扶植新兴产业发展、制定能激励产业创新意愿的法规、完善教育与培育人才、提供产业信息与协助进入国际市场、协助企业移转技术、保护创新者利益等等。
 
政府作为技术创新的引导者和维护者,应具有制定政策、制度和规划,提供共性技术和设施的功能。区域政策的制定必须有利于学习过程的发生,促使企业本地化,适时调整制度框架,为本地知识的创造、扩散和储存创造条件。实践证明,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基础设施,是推动当地企业创新的核心资源。政府要为区域创新活动提供一种良好的学习和创新环境,营造一种创新的氛围。通过各种政策支持系统,从宏观上为区域知识创新和知识扩散创造制度上的条件。从各种政策对区域知识管理的作用角度划分,可分为激励型政策、引导型政策和协调型政策。
 
1. 激励型政策。激励型政策的目的在于激励创新的欲望,为创新主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它包括:金融政策,如优先贷款和优惠贷款、设立创新风险基金;财政政策,如对创新的奖励、对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税收政策,如对创新产品减免税等;分配政策,如从利润中提取创新基金;信息政策,如建立区域信息化基础结构,为创新主体及时提供创新所需的信息资源等。政府可通过这些财税金融政策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建立起创新活动的激励机制。
 
2. 引导型政策。引导型政策着眼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开放,使企业明确国家及本地区倡导的技术发展领域和鼓励办法。这些政策包括产业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政策等)、科技政策(如科技进步政策、人才交流政策、技术市场政策、技术引进政策等)。
 
3. 协调型政策。主要是协调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及不同地区在创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这类政策包括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协调区域之间矛盾的政策。
 
二、区域知识管理中的服务精神
 
政府在区域知识管理和研发中心的成长中具有重要职责,是管理者。管理的实质是什么?是服务。有学者认为,管理者需要向组织、向自己的管理对象,包括团体与个人提供一种服务。对于区域管理者,被要求为全体公众服务,或者说提供公共服务。管理者的服务精神主要体现在实现组织目标和职业伦理上,服务本身也不能庸俗地解释成为组织成员提供便利上。相反,管理的服务主要在于为组织提出发展和进步观念,做出决策,提供交流机会,分析组织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的问题、改进人际关系、实施行政调度等,在行动上为团体或公众创造长远利益,提供发展机会。
 
区域知识管理通过公共行政来实现目的,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及贯彻四者的协调。但它也是一种特殊的管理。与企业管理不同,公共行政的性质主要是服务,为公众服务,公共行政的目的不是赢利而是为公众提供服务水平。公共行政作为管理的一种专题,还在于它产生了一种突出的功能: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为此,政府就是通过这些政策来实现区域知识管理的目的。
 
服务型政府从事创新工作,创新本身并非目的,它是用来改善并提高政府员工的绩效;创新不仅是一种新理念,更是一项崭新行动,它是执行理念,或提供既有体制新技术的过程;成功的创新还需仰赖执行技巧的运用和政治的全力支持。因此,政府应当适时掌握全球知识创新发展趋势,由管制者角色转型为服务者角色,竭力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指导政府施政作为与民间投资方向,并充分了解民间需求,建立完整的知识管理基础建设系统,提供全民快速有效率的服务与知识流通机制,以提升区域竞争优势。
 
服务型政府推行知识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整体的知识存量,以及增加政府的知识价值;增进政府组织群体与个人的知识学习能力;促进行政组织内部的知识流通,以提高成员获取知识的效率;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内个别成员的知识能力,并开发其潜能;透过知识的应用,提升行政质量、服务创新的绩效,塑造政府整体对外的良好形象,形成有利于创造新知识的政府新文化与价值观。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科学新闻》 (2008年 9月 第1期 观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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